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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质监分局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质量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5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区质监分局字号:[ ]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越城区分局文件

越质发〔2010〕1号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质量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质量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绍质联发[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如需咨询具体事项,请联系质监越城分局。

  联系人:张樱樱

  联系电话:85087305

   

                         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申报  通知

  抄送: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越城区分局   2010年1月25日印发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件

绍兴市财政局

 

绍质联发〔2010〕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质量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关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若干财税扶持政策的意见》(绍市委发〔2009〕2号)和《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绍政发〔2007〕6号),现将2009年度市区新获浙江名牌产品、省质量赶超项目、国家行业标准制订及市长质量奖的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鼓励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新获得“浙江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企业获得省质量赶超资金资助的项目,再按项目实际获得资助额的20%给予配套资金资助。

  (三)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专精特新”的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并完成国家行业标准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参与制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四)获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符合奖励范围第1条的报送《2009年度绍兴市区新获名牌产品企业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符合奖励范围第2条的报送《2009年度绍兴市区新获省质量赶超资金资助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三)符合奖励范围第3条的报送《2009年度绍兴市区企业制订国家行业标准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

  (四)符合奖励范围第4条的报送《2009年度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0年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A4纸装订一式两份报送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街)。逾期或申报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市质监局联系人:蒋勇(质量处),电话:88132762;宋延(标准计量处),电话:88132767。

  市财政局联系人:葛萍华(企业处),电话:85209846。

   

  附件:1.2009年度绍兴市区新获名牌产品企业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2. 2009年度绍兴市区新获省质量赶超资金资助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3.2009年度绍兴市区企业制订国家行业标准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4.2009年度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上述表格可到www.sxzjj.gov.cn或www.sxcz.gov.cn 下载)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财政  资金  申报  通知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9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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