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越城区分局文件
越质发〔2010〕1号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质量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质量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绍质联发[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如需咨询具体事项,请联系质监越城分局。
联系人:张樱樱
联系电话:85087305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申报 通知
抄送: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越城区分局 2010年1月25日印发
绍质联发〔2010〕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质量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关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若干财税扶持政策的意见》(绍市委发〔2009〕2号)和《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绍政发〔2007〕6号),现将2009年度市区新获浙江名牌产品、省质量赶超项目、国家行业标准制订及市长质量奖的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鼓励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新获得“浙江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企业获得省质量赶超资金资助的项目,再按项目实际获得资助额的20%给予配套资金资助。
(三)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专精特新”的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并完成国家行业标准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参与制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四)获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符合奖励范围第1条的报送《2009年度绍兴市区新获名牌产品企业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符合奖励范围第2条的报送《2009年度绍兴市区新获省质量赶超资金资助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三)符合奖励范围第3条的报送《2009年度绍兴市区企业制订国家行业标准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
(四)符合奖励范围第4条的报送《2009年度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0年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A4纸装订一式两份报送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街)。逾期或申报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市质监局联系人:蒋勇(质量处),电话:88132762;宋延(标准计量处),电话:88132767。
市财政局联系人:葛萍华(企业处),电话:85209846。
附件:1.2009年度绍兴市区新获名牌产品企业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2. 2009年度绍兴市区新获省质量赶超资金资助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3.2009年度绍兴市区企业制订国家行业标准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4.2009年度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上述表格可到www.sxzjj.gov.cn或www.sxcz.gov.cn 下载)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财政 资金 申报 通知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9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