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生态产业园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投标实行备案和备案登记制度,凡承接绍兴生态产业园范围内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按照《绍兴生态产业园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备案和备案登记须知》的要求进行投标备案和备案登记。 一、受理绍兴生态产业园水利工程投标备案和备案登记地点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政府311室,生态产业园建设局。 联系人:吕忠良 联系电话:0575-88617095 二、施工企业初次备案需提交下列材料 1. 绍兴市水利局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装订后要求一式一份(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施工企业第二次备案续备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 1、绍兴市水利局备案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及绍兴生态产业园建设局备案回执原件; 2、第二次备案续备登记时间: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其余时间不再办理。 四、初次备案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其余时间不再办理。注:2010年2月8日~2010年2月21日期间不受理。 五、新取得水利资质的施工企业,条件符合年内可随到随备,企业备案内容有变更或补充,需及时补充相关材料,自变更或补充之日起30日内向绍兴生态产业园建设局提交变更或补充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作放弃在绍兴生态产业园范围内水利建设项目的从业备案。 绍兴生态产业园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