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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750k/2014-0891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4-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2013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4- 03- 06 11: 26 浏览次数: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文件


越司〔2013〕2号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2013年度工作总结


  2013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强基础、重规范、优服务、促提升,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普法规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局面

  (一)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5—6月,由两位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对各镇街、区普法成员单位的“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通过全面回顾“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7—8月,省、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分别督导检查越城区“六五”普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二)着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施教原则,全面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流动人口六类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工作。在全区300余名领导干部中开通越城普法手机报,提供学法用法平台,并逐步向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覆盖普及,逐步实现普法手机报功能的延伸和“接力”。全区55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聘任率已达100%;全区60%以上的规模企业聘有专业法律顾问;全区各村、社区法制宣传专窗专栏建有率达100%;12家法律服务机构,110多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60个社区全部建立律师进社区联系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实现常态化。2013年,还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浙江法治宣传月”等活动载体,组织律师、公证员和法律工作者,充分利用普法依法治理专栏网、法制宣传专栏等教育阵地与平台,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新《旅游法》、《兵役法》、青少年暑期法制教育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

  (三)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提升创建质量为重点,完善创建内容、考评标准和考评机制,年初通过申报推荐和实地评审,命名表彰了8个“民主法治村(社区)”。10月,八字桥社区等3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单位创建成功。截至目前,全区已有6个省级民主法治单位,21个市级民主法治单位,85%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区级民主法治单位标准,基层民主法治化进程不断推进。

  二、围绕社会和谐稳定,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进展

  (一)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以纪念“枫桥经验”批示50周年为契机,注重与镇街、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协调联动,加大力度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全区现已建区级“大调解”中心1个,相关指导小组6个,镇街“大调解”平台8个、村居“大调解”平台156个,规模以上企业调委会19个,全区“大调解”组织网络梯度建设已近完善。着力加强“六调联动”机制建设,联合区妇联成立越城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纠纷、校园纠纷、流动人口等专业性行业调委会的深化提升,使这些焦点、热点领域的“大调解”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建设等得以更加完善。

  (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着力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今年4月社区换届后,重新调查摸底全区调委会组成人员情况,进一步建立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指导与管理,出台《越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建立下访和来访登记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另一方面,积极与北海街道协调研究,试点建立流动调解庭,开展定期巡访联调、不定期约访约调、定期情况通报的巡访联调工作。会同区政协召开越城区政协委员特邀人民调解员座谈会,加强协调联动,明确特邀调解员与相应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一对一”的工作联系制度,使更多案情得到及时掌握、有效控制,真正做到排查走在发现前,发现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坚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民间纠纷常规排查调处活动,确保春节、国庆和全国、省、市、区各级“两会”期间的社会安定和谐。全区大调解工作,1—12月份,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149件,调处成功14547件,成功率达到65.7%,涉案标的额15.62亿元。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4390件,调解成功4251件,调处成功率96.83%,涉案标的额4590.74万元。其中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受理矛盾纠纷247件,调解成功175件,涉案标的额达1761.60万元;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680起,调解成功680起,涉案标的额414.80万元;8名专职调解员共调处矛盾232件,调解成功230件,成功率99.13%,涉案标的1600.91万元。

  三、围绕管理水平提升,特殊人群管控取得新突破

  (一)社区矫正人员平稳管控。把握审前调查环节。1至12月已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160件,出具意见被法院采纳率达96.2%,为确认被调查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供重要依据。把握报到环节。在局机关单独设置区级社区矫正报到室,实行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登记的统一管理。自今年5月1日投入以来,已累计报到接收139名社区矫正人员。同时今年来已向省内共20余家监狱和周边县市区法院发出《关于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报到衔接的联系函》,设计《法律文书协查通知书》,防止法律文书遗漏和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情况的发生。把握常规动态管理环节。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月报到、月走访、月教育制度,及时关注掌握矫正人员的日常表现、工作情况、家庭变故等情况。继续严格执行每月一排查,重大节日必须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把握信息化监控环节。认真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年”活动,建成并投入使用社区矫正信息监控中心,对25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手机定位,动态监管定位人员活动轨迹。实现与检察机关的联网建设,通过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提升社区矫正的规范化水平。把握请销假环节。从严控制请假外出频次,对准假外出人员通过电话和信息化定位系统,确保矫正人员不脱离监管。把握奖惩考核环节。充分运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对31名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分;依法提请法院审理裁定,对5名社区矫正人员予以收监执行。截至12月底,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对象人数为540名,今年新增社区矫正人员216名,解除矫正253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共277名,有1名社区矫正人员因盗窃而重新犯罪,无脱漏管情况。

  (二)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信息核查,前移帮教衔接。通过走访社区等途径核实监所关于户籍或居住地在越城区范围内服刑人员的相关信息,并于15日内将结果反馈监狱,便于日后工作衔接。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系统平台,及时、全面地将数据库内临释罪犯的信息资料进行核查比对,并通知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按照ABC动态管理办法制定帮教计划,提前介入安置帮教,目前刑释解教系统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达96.8%。教育帮扶,落实“必接必送”。根据监狱“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和“再犯危险性评估”等文书,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帮教防范措施。与省乔司监狱建立监地视频网络对接机制,落实重点人员的“必接必送”和“三无人员”的重点帮扶制度,促使其积极改造和早日回归社会。定向监测,实现监地互动。今年7月,组织对41名安置帮教期满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工作生活及重新犯罪情况进行定向监测调查,对省乔司监狱近三年来越城区户籍共34名出监人员进行情况回访。截至12月底,全区619名刑释解教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为零。

  四、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取得新提高

  (一)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严把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年审关,顺利完成6家律师事务所,51名执业律师,5家法律服务所,48名执业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办法及考核内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不断加快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恪守执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建设。顺利召开了区法律服务业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完成协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强化了协会的行业自律功能,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双重管理体制更趋完善,推动全区法律服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9月,以区法律服务业协会为平台,协会会员还以沙龙的形式就“一村一法顾”、违法建筑拆除、“村改居”等“镇、街、村级组织”法律服务项目中律师的服务重点进行了指导与交流。据统计,1至12月,全区律师累计办案2068件,其中,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86件,民事代理1075件,经济案件540件,代理行政诉讼41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26件;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业务825件。全区法律服务业业务收费实现较快增长。

  (二)深化法律服务功能。引导全区法律服务业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深挖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正能量,做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一村(居)一顾问”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汇报、检查、通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深化推广东湖、城南等“一村(居)一顾问”工作的先进做法,调整、巩固、完善皋埠镇、塔山街道的“一村(居)一顾问”工作。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4月,越城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动运行,中心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与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直接相关的职能,变法律服务工作“单兵种”为“合成军”,为市民提供“一条龙”的社会化法律服务,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功能的扩容升级和司法行政工作效能的最大化。截至12月底,已先后解答法律咨询856人次,受理承办各类涉诉法律援助案件58件,案件受援人69人,比去年同期增长222%。

  五、围绕基层基础夯实,队伍建设取得新加强

  (一)加快推进基层基础建设。3月,完成局机关办公、业务用房移地易址建设,4月,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便民服务平台建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继续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样板化建设。指导完成塔山司法所新办公业务用房规范化的布置工作,并已于10月正式搬迁入驻新办公场所办公。同月,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组对申报省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城南、北海司法所进行了考核验收。

  (二)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以保持和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平时自学和周一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一月一法”学习品牌,先后又有多名机关干部自选课题,上台主持局机关集中学习。前往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南郊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切实营造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的良好氛围,真正用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加强行风效能建设。以项目组管理为载体,坚持“考核到人、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优罚劣”的原则,制订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建立以工作实绩考评为核心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激励机制和队伍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区委区政府《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有效压缩一般性支出,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强化结对帮扶活动。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关爱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每半月组织机关干部到结对村和社区进行一次帮扶和指导,并指导结对村、社区出台卫生保洁相关奖励措施,落实奖励经费,共同为“洁净越城”创建添砖加瓦。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14年2月10日        

  抄送:市司法局,区委办、区府办、区委政法委。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印发

信息来源: 越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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