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教体局>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30602732402662H/2018-062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18-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越城区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区属各校: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才强教”理念,深入推进“五星育人,三名争创”工程,积极实施“金名片-文化越”教育品牌建设行动计划,造就新时代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和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决定举行越城区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范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已被评为区级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不再参评,各校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本次评选分普教、幼教两类,普教类学科分为A、B两组:A组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B组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含信息、劳技、地方课程)、德育(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共评出区级学科带头人60人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实绩显著,有良好职业声誉和一定的知名度。

  2.有比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学生、家长满意率高。近五年来(指2013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以下同)有与申报学科(专业)相一致的至少两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教研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市一等奖及以上(B类学科放宽至获越城区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及以上)。

  3.近五年主持过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学科教改项目。

  4.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荣誉。

  5.近五年执教区级及以上公开课。

  6.近五年连续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任务(其中德育带头人应连续担任班主任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学科教师职称应与申报学科相一致。

  7.在城区学校任教时,至少有1年直属完小(北海小学教育集团龙洲校区、树人小学南校区可予参照)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在农村学校任教时(群贤小学、群英小学除外),至少有1年农村完小任教经历;这些教师必须按现工作单位申报(此条初中和幼儿园不作要求)。

  (二)选备条件

  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2条,可以推荐为越城区学科带头人。二级教师如果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3条,可以破格推荐为越城区学科带头人。

  幼儿园、小学教师:

  1.曾获越城区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省、市、区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越城区“三十佳”或绍兴市、越城区“最美教师”(包括提名)称号,或省、市级综合先进荣誉(乡镇学校或幼儿园可放宽至区级综合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越城区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选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研室、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选中获二等奖及以上(乡镇学校或幼儿园可放宽至区二等奖或省、市三等奖)。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在区级及以上教研修活动中作过讲座两次及以上(幼教类一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小时);②执教区级及以上公开课(不包括评选课)或应邀为市或外地(区)开公开课两次及以上;③2000字以上的论文、案例、课堂实录等教研文章在市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②近五年中主持开发的校本课程、拓展性课程获区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含省网络课程)。③近五年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学业务指导2次及以上,指导成果均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④为主训练的运动队在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团体第二名及以上或2人获个人第一名及以上。⑤近五年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业务部门(含教研、教科、师训、教技等)各类竞赛获区一等奖、市二等奖、省三等奖2次及以上。

  5.近五年主持与申报学科一致的两项区级规划课题或学科教改项目并获奖。

  初中教师:

  1.曾获越城区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省、市、区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越城区“三十佳”,或绍兴市、越城区“最美教师”(包括提名)称号,或省、市级综合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一致的课题成果在越城区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选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研室、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选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执教区级及以上公开课(不包括评选课)或应邀为市或外地(区)开公开课两次及以上;②参加绍兴市级初中生学业评价命题工作;③近五年在区级及以上教研修活动中作过2次及以上讲座(每次不少于1小时);④2000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课堂实录等教研文章在市级及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为主训练的运动队在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团体第二名及以上或2人获个人第一名及以上。②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教育局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艺术、劳技作品等比赛中获团体第二名或2人获一等奖及以上。③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小论文或研究性学习成果评选2人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4人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正式出版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②近五年中主持开发的校本课程、拓展性课程获区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含省网络课程)。④近五年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业务部门(含教研、教科、师训、教技等)各类竞赛获区一等奖、市二等奖、省三等奖2次及以上。

  6.近五年主持与申报学科一致的两项区级规划课题(或学科教改项目)并获奖。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本次区级学科带头人评选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学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组织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推荐。推荐名额不能突破,条件不足允许空缺。

  特别说明,近五年来,在师德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学校的推荐工作于2018年10月18日前完成,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于2018年10月18日下午4:00前上报区教师发展中心,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同时通过网络填报学科带头人信息统计表。

  地址:https://www.wjx.top/jq/28982761.aspx

  二维码(见右图):

  联系人:何娟,电话:85110186,谢盈盈,电话:85144763。

  第二阶段:一是区教体局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评选人进行申报条件的审核,对推荐表中的七个项目进行综合考核。二是对其学科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进行专项测试与评估。专项测试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提交文稿“我的教学主张”,结合学科新课程标准就学科教学的某一问题谈“教学主张的基本内涵”、“教学主张的实施策略”和“教学主张的实践案例”。上交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第二部分为现场笔试,在两小时内就某一指定教材内容写一篇说课稿(英语学科教师需用英语撰写),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专业考核组给出综合评价意见,由区教体局推荐领导小组提出人选,报局长办公会议确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名单。考核评定工作于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区教体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人事科、监察室、教师发展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推荐工作。日常工作由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

  五、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学科带头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对于加快建设学科领军教师队伍,培育教学品牌,增强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具有积极意义。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师,真正把师德好、业务强,能在学科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的教师推荐出来,确保质量。

  附件:1.越城区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2.越城区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名额分配表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 区教体局
打印 关闭

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 是否继续访问?

主办: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绍兴市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建设管理
网站标识码:3306020001
浙公网安备 33060202000343号
备案编号:浙ICP备0500247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