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构建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有效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助推创新强区建设,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意见,结合越城区实际制定了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政策意见共分五个部分,33条内容。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该部分共9条,主要对科技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投入、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医疗器械产业、科技奖项、工业设计、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扶持奖励。
(二)优化提升双创载体建设。该部分共5条,主要对科技创新载体在规划布局、建设、提升、质量、运营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推进开放合作协同创新。该部分共7条,主要在推动区域协同创新、校企协作、专家工作站、成果转移、国际合作、检验检测等方面实施扶持。
(四)优化创新发展生态环境。该部分共7条,主要在鼓励科技金融发展、科技创新活动、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创新指标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容错机制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五)其他事项说明。该部分共5条,主要对本政策的适用范围、补助原则、惩罚机制、时效等方面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