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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9- 11- 11 11: 42 来源: 区公管办 浏览次数:

征求意见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本区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越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9月25日经区政府同意,开始试行,试行期为一年。目前试行期已期满,由我办牵头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制定,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反馈意见请发至联系人钉钉内。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575-89116916

联系地址: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09室

邮政编码:312000

 

 

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2019(征求意见稿).doc

信息来源: 区公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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