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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0649/2019-54950 组配分类: 工作总结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越城区民政局2016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9- 02- 02 19: 31 浏览次数:

    2016年,越城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认真指导下,认真对照工作清单,积极参与优化环境“八大行动”,努力开展查补短板工作,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民政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一、围绕基层自治,稳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

  (一)顺利完成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在年初深入调研与筹备的基础上,建立区、镇街、社区三级指导组,以直选为主、居民代表与户代表选举为辅完成五街一镇(灵芝镇3个)所辖的65个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下半年,以居民代表选举方式开展迪荡街道、稽山街道和灵芝镇(1个新建社区)所辖的16个社区的选举工作。

  (二)探索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新模式。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三社联动机制”,创新我区社区管理、服务、治理模式。树立以书圣故里、龙洲花园、铁甲营、越都和育才等社区为代表的区级示范点。在市委市政府主持下,8月份,全市“三社联动”现场会在书圣故里社区和龙洲花园社区召开,以此全面推开了全区“三社联动”工作,该项工作还受到了副省长的批示与肯定。

  (三)提升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作风纪律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区、街道和社区三级监督机制。联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开展一年两次的行风效能检查,落实违规人员处罚措施。邀请浙江省民政厅领导为全区 87个社区主职干部和7个街道社区建设分管领导开展社区治理专题培训。组织全区主职干部在省、市、区范围内开展社工工作服务创新对口见学活动。

  (四)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整体规划。联合规划部门、相关镇街,在实地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按照城市社区成立的标准,结合我区社区建设实际,先后完成灵芝镇、东浦镇、迪荡街道的社区布点规划方案。完成迪荡街道两个社区区域调整。目前稽山街道社区布点规划方案正在起草完善中。与市内高校合作,研究制订《越城区社区建设2016-2020年五年发展规划》。制定高新区社区建设推进方案,加快推进高新区社区与老城区社区在管理、治理等模式上的接轨。

  二、围绕基础建设,全力夯实养老体系建设

  (一)推进照料中心建设的全覆盖。因地制宜地开展照料中心创建工作,历年来已成功转型升级188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今年在之前基础上再升级79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当前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正在抓紧建设当中,年底将完成267个照料中心的创建任务,实现村、社区全覆盖。

  (二)全力优化城乡养老机构结构。对无证、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整治、关停;对镇级敬老院进行消防整治改造(目前7家敬老院基本实现消防验收、备案全覆盖);同时积极引进民办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今年鉴湖老年服务中心采取公建转民办的方式,引进康乐福养生养老连锁项目,新增床位610张,已投入使用。

  (三)积极推广“快乐大转盘”活动。在龙洲花园社区启动“快乐大转盘”活动试行的基础上,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充分运用老年协会等群众组织平台,研究建立适合老年人参加的益智文体活动长效工作机制,挖掘发现一批有一定文体特长的老年人带头参与组织社区老年活动,广泛树立宣传本社区老年活动品牌,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已有约5000人次参加该项活动,不但充分展示老年人的风采,而且增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养老氛围,深受居家老人喜爱。成为我区居家养老的一项创新服务活动。

  (四)提升政府补贴购买养老服务。今年1-12月,全区共有1041位符合条件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共支出补贴购买养老服务资金121.76万元。严格报结程序,实施分类补贴,畅通进出渠道,动态调整补贴对象,今年新增255人、退出126人,确保了政府补贴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公正公平。此外,全区有21133名 7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享受100元的标准补贴,截至8月底,全区共有76785人次使用100元服务券,合计支出171.85万元。2016-2017年度全区有25080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每人每年100元居家养老服务券。

  (五)进一步完善“一键通”推广工作。全区7个街道75个城市社区申请的1.6万多名老人中已成功安装“一键通”。经过调试与改进,并在越都社区成功试点后,下一步对2015年已领“一键通”老人电话机的9594位老人进行免费更换,进一步拓宽智慧养老服务覆盖范围以及最大限度地方便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六)加强养老机构排查消除隐患。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敬老院)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开展“平安护航G20养老机构安全整治大行动”活动。联合消防部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了多次安全检查,局领导带队开展养老机构夜间抽查。同时根据“一院一策”方案,于8月底关停了蕺山街道日晖桥康乐园,另一家迪荡街道兰馨护理院正在联合整治中,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G20期间越城区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

  (七)竭力做好提升老龄服务工作。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五个老有”工作目标,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全年办理《老年人优待证》8000余本。组织开展“敬老月”暨“老年节”活动,以“敬老爱老,全民行动”为主题,开展助老济困慰问活动、老年书画摄影大赛、电影招待会、赴养老机构慰问演出、系列评选表彰、巡回讲座等八大活动。圆满完成浙江省老年电大2016年春、秋季招生目标任务,共计招生9600人次,比上年增加14.3%。完成第二轮“敬老文明号”创建,11家单位被评选为区级“敬老文明号”,其中6家单位和1家单位分别被评选为市级、省级“敬老文明号”。联合区卫计局开展“百岁寿星健康服务保障工程”,为百岁老人提供包括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就医优先优惠服务等“五个一”服务。深入开展“关爱老年人,爱尔光明行”大型眼健康检查公益活动。

  三、围绕困难群体,积极做好救助保障工作

  (一)积极落实低保提标、占比工作。从今年10月起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筹(农业人口与非农人口标准一致),统一调整到693元/月。城镇提高低保金63元/人,增长10%;农村提高低保标准123元/月,增长21.58%。截至12月20日,全区共有低保户1166户1695人,(农村434户731人,城市732户964人),低保占比0.41%。共发放低保金815.9951万元,(农村355.9963万元,城市459.9988万元);越城区(不含高新区)预测12月份还有21户,29人可审批为低保家庭。积极做好残疾人单独施保工作,切实加强应保尽保,低保占比明显提高。

  (二)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强化调查审核、民主评议、动态管理等环节管理,畅通低保进出渠道,严密准入退出机制。截至12月20日,全区新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11户456人,退出最低生活保障234户304人(其中特困对象135户135人)。调减低保补助金167户229人,其中城市103户127人,农村64户102人,调增低保补助金117户186人,其中城市20户39人,农村97户147人。

  (三)制订并落实单独施保政策。根据浙政发〔2015〕50号文件要求,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率先制订出台《越城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越政办发〔2016〕47号),对符合困难条件的持证重度残疾人(持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残疾证的对象),按照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享受全额低保金。对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单独施保。截至12月20日,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后新进低保395人。

  (四)切实落实分层分类救助机制。到12月20日,全区困难家庭498户,1389人,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救助,一是发放城乡低保及困难家庭春节慰问金154.3万元,医疗救助308人,发放金额944701。二是完成2015年度公共租赁房配租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共核查通过资格认定316户,完成2013年申请公共租房轮候家庭的经济财产核对工作。三是抓好特困人员供养和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截至12月20日,全区(不含高新区)共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26名(五保对象37名,三无对象89名),集中供养率巩固在100%;在册社会散居孤儿10人,在册困境儿童57人。四是抓好临时救助。妥善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今年以来,认真抓好临时救助规范管理,今年发放临时救助困难的城乡居民户310户718人,计68.96万元(其中社会捐款27.4万元)。

  (五)努力抓好防灾减灾常备工作。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抓好避灾场所管理规范工作,对避灾安置场所进行自查、抽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管理。抓好报灾信息员队伍建设,重新明确报灾信息员和分管领导;组织四个的镇街灾害信息员参加省民政厅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做好防灾避灾宣传,为提高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打下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四、围绕服务群众,努力做好社会事务管理

  (一)扎实推进殡葬管理服务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三沿五区”裸露坟墓治理和“青山白化”专项整治。组织各涉山镇街相关人员到兄弟单位学习,邀请园林、设计有关专家实地考察,制定复绿方案,推选复绿植物。今年全区“三沿五区”裸露坟墓拟治理数为3111座,实际治理数为2664座,治理率为86%。按照市“青山白化”问题清单,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通过“排查—整改—督查—再整改—再督查”的措施进行整治。我区8 个整治点已基本完成,共投入治理经费265万元。二是重点难点问题迎难而上。完成了陶家山公墓管理的交接,签订了陶家山公墓委托管理合同;持续开展违法建坟治理。今年共查处违法建坟24座,重点抓好鉴湖镇栖凫村公墓安置点及基隆山公墓的整治;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出台了《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

  (二)全力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根据《绍兴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精神和相关要求,协助市局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未发生因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纠纷。完成东浦镇 “浙江省千年古镇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调配合开展三区地名“重名更名”工作;做好有关“撤镇设街”工作准备;对市局“门牌”职能下放事项做好调研承接工作。

  (三)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将承诺时间压缩至法定期限的30%以内,做好存量社会组织“三证合一”换证工作,平稳接收市民政局移交的10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截止年底,全区共有社会组织339(社团71家、民非268家)。严谨实施201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稳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逐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切实加强G20期间的民间非政府组织监管防控工作。落实区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体化运作,基本达到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覆盖,积极助推“三社联动”,开展社会团体进社区活动,全面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全区共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340个。继续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工作。

  (四)极力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工作,至12月底,完成结婚登记6117对,离婚登记1465对,补证1638本。依法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提高收养工作服务水平,做好经常性管理工作,加强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公开收养行政许可项目、收费依据等,提高群众满意度,今年,共办理收养登记手续29例。

  五、围绕双拥创建,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一)积极开展拥军优属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拥军优属系列活动,春节慰问重点优抚对象814人,发放慰问金162.8万元,为优抚对象发送年画6000份。八一建军节慰问重点优抚对象805人,发放慰问金161万元,挂新入伍的现役军属光荣牌135块。各镇街、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活动。做好三属证的发放工作。今年发放三属证141本,其中享受待遇的是20人,不享受待遇的是121人。

  (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常规优抚对象的认定与审批工作,落实动态管理,截至12月共新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费91名,新批准病故军人遗属2名,新办理参战退役人员认定3名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2名,到12月底发放抚恤优待金1332.43万元。同时,发放五位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149.75万元。

  (三)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接收2015年秋季、冬季退役士兵144人,办理复学手续30名,向区人武部转移退役士兵档案121份;截至12月20日,接收2016年秋季退役士兵125名,冬季退役士兵17名。完成我区2015年13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 完成2015年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完成2014、2015年秋季入伍339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按照要求完成下岗失业志愿兵及自谋职业转业士官困难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其中大学生奖励一共64人,发放金额81.5万元;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费发放2757188.98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834.6496万元,下岗失业志愿兵和自谋职业转业士官184人次,发放金额36.8万元)。

  六、围绕两学一做,积极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一)培养“学习型”干部队伍。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牵引,继续大力推进培养“学习型”干部队伍工作。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撰写心得体会与讨论交流结合、微型党课与专题党课结合的方式,积极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努力营造学习氛围。

  (二)树立“服务型”干部队伍。以“两地报道 双岗服务”、“返乡走亲”、“结对(帮扶)村、社区”等活动为基础,大力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走访活动,通过主动走访、节日慰问、结对帮扶、等形式,全力树立“服务型”干部队伍。

  (三)建设“廉洁型”干部队伍。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民政局《越城区民政局2016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和《2016年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廉政承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动漫《郑义门》,全力建设“廉洁型”干部队伍。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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