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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3- 18 10: 57 来源: 区公管办 浏览次数:

各供应商:

为加快打造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府采购”体系,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

省一张网”供应商征集的通知》,现开展绍兴市越城区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的供应商征集等相关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区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以下简称:网上超市)

二、服务范围:

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

三、征集对象:

在越城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合格供应商(以核发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为认定依据

四、采购内容

第一类:办公用品;第二类:办公设备;第三类:家具用具;第四类:日用百货;第五类:生活电器;第六类:数码设备;第七类:计算机设备;第八类:体育用品;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第十类:灯具商品;第十一类:教学科研;第十二类:五金工具;第十三类:机电设备;第十四类:食品饮料。采购内容目录详见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模块。

采购人采购上述目录且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类项目,通过网上超市采购,全省统一集中采购项目除外。

五、供应商的准入条件

本项目采用准入制,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自2019年3月22日起可随时申请: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

2、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链接如下:http://www.zjzfcg.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18-12-25%2000:00:21;注册申请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

3、具有实体经营场所、仓储场地。

4、在销售区划内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个体工商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有重大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信息。

6、承诺满足《浙江省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1)要求。

7、承诺同意《浙江省网上超市供应商平台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详见附件3)。

六、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申请。

3、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承诺书》;

(2)实体经营场所、仓储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所选供货区划对应的服务商、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4)递交申请当日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个体工商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重大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信息的查询记录;

(5)《协议书》。

4、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中心负责审核。

注意:供应商跟区划已经有网超协议的,申请网上超市一张网协议通过后原有网上超市协议失效。

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联系电话:0575-89116928(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七、退出规则

1、主动退出

1.1适用情形: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或意愿,供应商可以主动申请退出;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个体工商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有重大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信息。

1.2退出程序

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里提交退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由我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生效,初审或终审不通过将告知原因。(如系统不支持,则由供应商提交书面申请至我中心,审核通过后,通过政采云系统认定该供应商退出。)

1.3处理标准

核查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是否有待处理事宜和纠纷;如无,原则上应当同意退出。

退出申请,经我中心同意后方可退出,退出后限制该供应商3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网上超市资格。

2、强制退出

2.1、适用情形:

(1)供应商被查实不符合网超供应商准入标准的。

(2)供应商诚信分累计扣分90分(含)以上的;

(3)供应商在收到红色预警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审核不通过的。

(4)供应商违反《管理办法》、《承诺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等相关各项网上超市法律法规制度的其他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取消其资格并报财政部门同意的。

2.2处理标准

发现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取消其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并限制其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准入;但因信用记录或因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消资格的供应商,6个月期间自其信用记录消除或禁止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八、重新申请及扣分记录

1、供应商重新申请网上超市资格的,按准入标准重新审核。

2、因诚信分取消网上超市资格的供应商,在限制期过后重新申请网上超市资格的,诚信分扣分累计清零,但原扣分记录不消除。

3、每年的12月31日24时,如供应商诚信分扣分未达到强制退出标准的,诚信分扣分累计清零,但原扣分记录不消除。

九、其他

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

附件1:浙江省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2: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操作手册

附件3:浙江省网上超市供应商平台管理协议(签约方政采云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

1、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只要符合本通知的条件均可申请准入资格,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我中心未与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关于提供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合作。

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

  2019年3月14日


信息来源: 区公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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