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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一窗办”“全城办”“一证办”“移动办”改革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 07- 22 18: 03 来源: 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镇街,区级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23号)、《中共绍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绍深改委发〔2019〕1号)、《关于深化“一窗办”“全城办”“一证办”“移动办”改革的实施方案》(绍市政服发〔2019〕25号)等文件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与效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四办”再深化、服务再提质,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办”“全城办”“一证办”“移动办”工作,实现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全覆盖,确保我区在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处于第一方阵。

——持续深化“一窗办”改革。坚持“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无差别受理区、镇、村三级联动。区、镇两级中心实现“一章受理、受办分离”。

——持续深化“全城办”改革。围绕“全市域可办、县域内通办”的工作目标,继续做好全区393项“全城办”事项深化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公安、社保、医保、民政等一批高频涉民事项“县域内通办”。

——持续深化“一证办”改革。根据市定新增 “一证办”事项清单,梳理越城区 “一证办”事项,办件量占涉民事项总办件量的90%以上,实现省定90%民生事项“一证可办”。

——持续深化“移动办”改革。全年新增100个“移动办”事项,“移动办”总事项达到300个以上,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可办”,90%实现零次跑、80%以上实现“掌上办”、网上申报办件量和办结率均超过50%。

二、工作内容

(一)推进行政审批四项改革

1.开展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改革。通过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强化监管服务等方式,完成跨部门协同业务流程梳理,实行一个阶段“一件事、一个模块”审批,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出件,进一步促进多部门、全过程审批办理流程深度融合。积极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3.0版的有机融合,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和管理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00%网上办理。依托项目代办等制度,大力提升项目审批的速度,把我区打造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标杆。到12月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减少10%以上,申请材料减少50%以上,审批时限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不超过90天(政府投资项目9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项目90个自然日以内)。(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2.开展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改革。建立企业开办“一门进出、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日办结”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通过全面实现线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依托“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大力推进企业开办“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全面实现一日办结。到 5月底,全区企业开办全流程涉及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等四个联办事项组成的“一件事”在一个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内办结。(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3.开展政务服务“杭绍甬”一体化改革。根据市级部门统一部署,合力开展“杭绍甬”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工作。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对接与信息数据共享,进一步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实现绍兴、杭州、宁波三地“社保、医保、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领域高频事项跨区域通办。(牵头单位:区跑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分局、区税务局、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4.开展政务服务“无证明”改革。按照“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原则,全面有序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在电子证照(证明)归集的基础上,凭借数据共享、部门协助、服务对象承诺等多种方式,合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杜绝对保留清单之外仍向申请人索要证明材料的情况,确保法无规定的证明材料100%取消。年底前,全面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等区级有关部门)

(二)加快政务服务“三化”建设

5.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要求,从政务服务的“事项、场所、服务、管理”等方面,全面规范政务服务行为,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各项制度、完善窗口考核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区、镇两级平台建设成为“依法行政、高效透明、亲商为民”的政务服务平台,全力打造最优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

6.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以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为目标,以“示范性”等便民服务中心创建为抓手,着力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深入推进“一体化政务平台”向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延伸。实施事项与基层站所应进全进改革;开展“代办点+自助服务终端+网格员服务”等便民服务模式;实现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所有镇(街道)全覆盖;50%以上省定民生事项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社保事项办理的银行网点实现镇街道100%覆盖。(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

7.推进政务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市级部门部署,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要求,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不断优化“无差别受理”改革机制。通过细化考核标准、人员综合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化建设,大力提升窗口人员专业化水平。出台政务服务代办制文件,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代办员,通过加强代办人员培训等途径,强化代办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理顺工作机制,落实代办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把代办工作纳入镇街的责任制考核。(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投资服务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各镇街)

(三)优化政务服务四个举措

8.围绕提升便捷度,开展全域通办。根据市级部门要求,按照政务服务全市域可办的改革目标,在全区范围内打破地域限制与层级界限,推动政务服务纵向横向全面贯通。通过“异地受理、属地办理”或“异地受理、异地办理”两种方式,以“一窗受理”云平台为载体,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区级有关部门)

9.围绕提升服务感受,实施无差别全科受理。根据市级部门要求,全面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优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分类推进“一章受理、受办分离”工作,区镇两级全面实现除政务服务专窗外的所有综合受理窗口“受办分离”。围绕群众企业全生命周期内办成“一件事”的目标,通过事项梳理、流程优化、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稳步推进“一件事”改革,依托“一窗受理”等途径,实现群众和企业申请办理“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区跑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10.围绕提升规范化,简化办事材料。以个人身份证件作为统一标识,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行业互认共享,切实简化涉民高频事项的办事材料。在去年“一证办”的基础上,扩大“一证办”事项的覆盖面,并向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延伸,根据市定新增“一证办”事项清单,梳理越城区 “一证办”事项,“一证办”事项的办件量达到涉民事项总办件量的90%以上,完成省定民生事项90%实现“一证办”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区跑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区级有关部门)

11.围绕提升数据共享,打造信息平台。全方位打破信息孤岛,推进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打造一体化数据平台。大力推进“一证办”“掌上办”,探索开展“刷脸办”“远程办”,优化推广“浙里办”“浙政钉”。7月底前网上办理开通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50%以上;“一证通办”事项可在综合性自助终端办理。推进实体证件验证、获取、使用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无证件城镇”在中心镇以上城镇全覆盖。(牵头单位:区跑改办;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各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四办”改革深化工作,把推进“四办”改革作为今年我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落脚点、突破口,确保圆满完成上级各项任务,确保我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果。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跑改办是“四办”改革的总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抓好相关落实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四办”改革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的相关改革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四办”改革深化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镇街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属地内的“四办”改革按时按要求顺利推进,为我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总结经验。

(三)加强督促指导。将“四办”深化改革工作列入区级部门及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各项工作的牵头推进职责,加强对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区跑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四办”改革深化工作的协调及督查,通过各种形式解决实际问题,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深化“四办”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越城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      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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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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