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77万元,实际支出489.64万元,同比下降10.0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100万元,实际支出102.47万元,同比增长52.6%,由于2017年已批准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在本年度支出,所以比上年有所增长;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80万元,实际支出165.01万元,同比下降35.44%;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120万元,实际支出67.20万元,同比增长3.99%,主要是区法院更换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安排177万元,实际支出154.96万元,同比下降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