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9〕6号)要求,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规范化管理,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对社会化运行(含公建民营)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日常运行管理进行星级评定,经绍兴市民政局对我区申报的4家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拟认定五星级2家、四星级1家 (具体名单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星级居家养老中心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越城区民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署真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共7天)
联系电话:0575-85120127
越城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 2020年越城区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区域 | 居家养老中心名称 | 星级 |
1 | 越城区 | 越城区迪荡街道居家养老中心 | 五星 |
2 | 越城区 | 越城区皋埠街道居家养老中心 | 五星 |
3 | 越城区 | 马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四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