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完善完备,是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保障人们生产生活便利,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私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市政功能,给过往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造成潜在威胁。近期陶堰中队查处一起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的案件,并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队队员在巡查至一期工业园区时,发现某企业门外的城市道路上堆放着大量物料,这些物料挤占了大部分的道路、机动车停车位,且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影响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并存在安全隐患。队员当场拍照取证,约谈涉事公司并依法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时隔一天,队员经过该路段时,发现该处仍有物料堆放,经现场询问,负责人表示是因为企业内部场地不足,心存侥幸,将厂内物料堆放在外部道路上。经现场勘验测量,该企业占用道路20余平方米,且现场施工方无法出具相关允许占用道路审批手续,对此,中队立即立案查处。
占用道路堆放物品的违法行为,既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也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之后,中队将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道路有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