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的背景和意义
2020年初,湖北武汉暴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随后,我省率先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经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为企业复工复产奠定了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区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二、政策制定依据
依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1号)、《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防控办〔2020〕21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及其说明
(一)目标和原则:以“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为目标,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协同、企业主体、规范管理”的原则,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具体措施:一是早通知,通知辖区内所有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企业明确复工时间,明确重点区域返工人员返绍条件,明确员工首批分批返工制度,明确企业复工实行审批制度等。二是建台账,建好“人员底数台账”、“动态变化台账”、“异常情况台账”三类台账确保“人员底数清、动态变化清、异常情况清”。三是快隔离,严格站点检查卡口管控,突出重点检查。四是严审批,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经审批可提前复工。其他企业在2月9日24时后实行分类分批有序复工。五是勤报告,要求建立日健康报告制度、日疫情报告制度以及日来访报告制度。六是强处置,对出现症状人员、查实确有疫情区域,明确处置方式,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区卫健局严格进行排查和检验,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区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方可启封和复工。七是优保障,包括加强物资储备、加强日常防疫、加强防疫宣传等。八是常督查,明确属地巡查、部门检查、区级督查等。。
(三)具体工作要求:提出了包括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开展执纪执法,严肃疫期防控责任落实三方面具体要求。
(四)附件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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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解 读 人:胡珂
联系电话: 8832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