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亡人火灾和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市政府对我区4家单位挂牌督办的基础上,对另外4家单位进行区级挂牌督办(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已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作为监管重点,督促隐患单位制定严密的整改方案,动态跟踪整改进度,确保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对整改滞缓、措施不力或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附件:1.2020年第一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2.2020年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此文公开发布)
附件1
2020年第一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主要火灾隐患 | 责任单位 | 整改期限 | 备注 |
1 | 高立大厦 | 解放南路1461号 | 1.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无法正常使用; 2.已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系统瘫痪无法正常使用; 3.疏散指示标志大量损坏; 4.未按要求设置微型消防站,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 | 城南街道 | 2020.10.31 | 市级挂牌 |
2 | 绍兴东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4S店(包括东风日产、JEEP、东风风神、众泰、小鹏汽车等5家4S店) (区域性) | 袍江汽车城袍中路丁港2号路交叉处 | 1.4S店部分销售展厅区域未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3.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大量损坏; 4.维修车间与展厅销售区域、维修车间与办公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 5.部分区域未设置封闭楼梯间; 6.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守; 7.未按要求设置微型消防站,员工培训不到位。 | 斗门街道 | 2020.10.31 | 市级挂牌 |
3 | 越兴科技产业园 (区域性) | 滨海新城消防大队西南(畅和路南) | 1.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无法正常使用; 2.已设置的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联动; 3.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池,室内消火栓无水; 4.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大量损坏; 5.未按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 6.未按要求设置防火门,部分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 7.员工培训不到位、未按要求设置微型消防站。 | 沥海街道 | 2020.10.31 | 市级挂牌 |
4 | 绍兴市轴研科技有限公司 | 皋埠街道生态产业园区临江路73号 | 1.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部分生产车间、仓库和办公用房未进行防火分隔; 3.未按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违规使用影响安全疏散的卷帘门; 4.应急标志灯损坏和应急照明灯大量损坏; 5.一层生产车间违规设置夹层且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 6.部分安全出口被堵塞占用且存在使用铁栅门现象; 7.员工培训不到位。 | 皋埠街道 | 2020.10.31 | 市级挂牌 |
5 | 绍兴固益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区域性)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小皋埠村 | 1.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 2.原有的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3.既有的安全出口被封堵; 4.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5.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东湖街道 | 2020.10.31 | 区级挂牌 |
6 | 景都单身公寓 | 越城区城南街道城南大道290号 | 1.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大量损坏,超过50%; 2.防火门拆除、损坏数量超过50%; 3.疏散通道宽度不足,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 4.一处安全出口与边上浴室相通; 5.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在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线; 6.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楼梯间防火门损坏、拆除超过50%。 | 城南街道 | 2020.10.31 | 区级挂牌 |
7 | 绍兴市男眼镜螺蛳摊大酒店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西路342号 | 1.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吊顶; 2.厨房使用彩钢板占用防火间距; 3.场所未通过消防安全开业前审批; 4.二楼安全出口缺失,疏散距离过长; 5.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 塔山街道 | 2020.10.31 | 区级挂牌 |
8 | 通港苑 | 滨海新区沥海街道海东路82号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联动; 3.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4.大量电瓶车停放楼梯口(无合理的集中停放区); 5.部分消防管道漏水。 | 沥海街道 | 2020.10.31 | 区级挂牌 |
附件2
2020年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事故
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
企业(单位)名称 |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整改期限 | 申请验收时间 | ||
隐患概况 | |||
整改措施 | (注:包括整治措施、整治期间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等) | ||
整改情况 | (注:包括完成整改时间、整改投入资金、整改结果等) | ||
验收意见 |
验收人员(签名): (验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消安委办 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区消安委办一份,乡镇(街道)一份,挂牌督办隐患单位一份。
2.报送本表时,需附送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安全评价报告、现现场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