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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旅游线上优惠立减活动方案》和《绍兴住宿消费激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7- 21 16: 33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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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绍兴旅游线上优惠立减活动方案》和《绍兴住宿消费激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绍兴旅游线上优惠立减活动方案

 

  为促进全市旅游产业恢复增长,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结合我市前期两轮消费券发放延伸,通过国内头部OTA(线上旅游)驴妈妈联手携程、同程平台发放绍兴旅游线上优惠立减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放平台

  驴妈妈、携程、同程等三家国内头部OTA平台。

  二、活动时间

  2020年7月20日—9月30日(售完为止)

  三、运行方式及参与对象

  由驴妈妈牵头,联合携程、同程共同派发,适用于全市所有入驻驴妈妈、携程、同程的酒店、乡村民宿、景区等。

  四、经费保障

  1.线上优惠立减活动预算上限3000万元,所用资金由市财投公司代为垫付;活动结束后,由市财投公司根据消费发生企业所在地,与市级财政和各区、县(市)财政按2:8比例结算。市财政局协助市文广旅游局协调落实经费保障。

  2.为及时有效推进线上优惠立减活动补贴兑付,市财投公司在活动启动前支付牵头OTA企业线上优惠立减活动补贴预付总款3000万元的30%;待第一笔预付款消耗达到70%时,由牵头OTA企业提出剩余补贴款的支付申请,最晚于9月底前完成补贴尾款支付;活动结束1个月内全额返还未补贴余款(不计利息)或根据旅游产品实际销售情况确定是否延期继续销售。

  五、线上优惠立减活动抵扣的产品形式

  酒店、景区、酒店+景区等旅游产品;鼓励全市线上旅游企业和委托OTA企业开展优惠活动,根据每个产品优惠后的实际销售价格给予20%比例的消费补贴;线上旅游企业按月或按双方既有合作约定向委托OTA企业申请支付结算。

  六、奖补方式

  1.奖补政策。各平台开展旅游线上优惠立减活动补贴共计3000万元,按月或按双方既有合作约定由平台根据优惠后的实际销售价格20%给予补贴。

  2.申报资料。由线上OTA平台分别向本平台入驻酒店、景区等汇总申报材料,需提供订单信息、酒店入住订单(含游客入住信息、订单金额、核销记录)或景区入园信息(核销记录),绍兴旅游线上优惠立减活动专项补贴经费申请表、信用承诺书。

  3.操作流程。动员全市文旅企业入驻驴妈妈、携程、同程等平台→平台审核入驻企业→平台上的绍兴文旅企业参与绍兴旅游线上优惠立减活动→企业提供申报资料→平台收集汇总和初审→委托第三方审计→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审核→付款。

 

  附件:绍兴旅游线上优惠立减活动专项补贴经费申请表

 

 

附件

 

绍兴旅游线上优惠立减活动专项补贴经费申请表

 

平台名称:                                 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概况


申请补助金额


申报理由及依据


线上OTA平台

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方审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绍兴市文广旅游局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绍兴市财政局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绍兴住宿消费激活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重振旅游市场、刺激文旅消费,通过线上宣传、线下招揽、政府补贴、企业优惠、游客获利等多种形式,让更多市外游客了解绍兴、向往绍兴、周游绍兴、促进消费,推动全市旅游市场快速复苏。

  二、活动对象

  市外过夜游客。

  三、吸引游客数

  吸引市外游客5万人次。

  四、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1000万元,从市文广旅游局旅游发展资金中调剂。其中压缩其他活动支出500万元,调剂待分配资金500万元。

  五、活动期限

  2020年7月20日—9月30日

  六、运作方式

  由市文广旅游局委托绍兴市旅行社行业协会联合浙江省旅行社协会统筹招揽市外游客。由组团旅行社向绍兴市旅行社行业协会申报结算奖补费用。

  七、奖补方式

  1.奖补政策。主要用于省、市旅行社协会统筹招揽市外游客。凡报备旅行社组团来绍兴旅游入住1晚并游览3个收费景点,且总消费额不低于200元/人的,给予补助200元/人。

  2.申报资料。专项经费申报表(企业)、信用承诺书、组团社与绍兴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合作协议、报备表(组团社名称、拟选择线路、发班日期、人数预计等)、团队结束后核对表(团队日期、团号、组团社名称、导游名字、景点游览日期人数、酒店入住日期人数、游客入住登记记录等信息核对)、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入住酒店发票复印件、景点门票复印件。

  3.申批程序。组团旅行社申报并提供材料→市旅行社行业协会收集、初审→委托第三方项目审计→市文广旅游局审核→支付奖补资金。

  八、其他事项

  1.奖补政策以“入住一晚且游览三个收费景点”为标准。只游览不住宿或只住宿不游览均不得计入奖补人数。

  2.为切实推进本活动,政府专项奖补资金应提前汇入绍兴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专用账户,提升参与组团社的积极性。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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