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0〕1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下列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为第二批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费企业,现将企业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89102841 89102856
附件:2020年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费企业(受疫情影响)名单(第二批).xlsx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