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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592878027/2020-07282 生成日期 2020-08-20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失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越政办〔2020〕45号 统一编号 DYCD01-2020-0007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越政办〔2020〕45号 统一编号: DYCD01-2020-0007 有效性: 失效 打印

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20       

(此件公开发布)


 

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

 

无废城市建设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不仅有利于我区进一步巩固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管理水平,促进技术创新、推进市场机制,更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市、全省前列注入了强大助推力,为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越城提供了坚强保障。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越城区根据《绍兴市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结合《越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202091日实施的新《固废法》,持续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和农业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在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越城样本。

(二)工作目标。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越城建设的重要载体。到202112月底,越城区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并通过市级综合验收,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三)工作内容。注重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加快能力建设,发展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全方位的产业链,促进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无废理念,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源头,推动固体废物应减尽减

1.推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科学布局生产和生活空间。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街负责落实,不再列出)集中力量做好关键链群的跨区域集聚提升,加快印染、化工产业腾退区域规划调整,按照绿色化、都市化、国际化导向布局未来产业,提升中心城市高端产业集聚能力。到2021年底,创建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个,累计创建小微企业园30家,基本完成印染、化工产业集聚提升。(区发改局、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参与)

2.抓好源头减量管理。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动态化清零要求。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从源头减少污泥产生。(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参与)持续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确保202012月底前,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小于等于0.21/万元,202112月底前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零增长或负增长(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统计局参与)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区发改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参与)。从限制塑料袋及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动光盘行动、开展集贸市场净菜进城等方面,促进生活源废弃物的源头减量。(区发改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202112月底前,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发改局参与)。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到202012月底前,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3.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聚焦纺织、机械等行业,202012月底前,完成13家以上潜力大、示范性强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达5%。推进绿色制造工程体系,结合《绍兴市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办法》,鼓励企业申报绿色工厂建设,202012月底前培育5家市级绿色工厂。(区经信局牵头)

4.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控制。不断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和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比例,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中心城区的新建项目也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力争实现新建装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0%。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工作,引入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动主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研发或引入移动式建筑渣土及泥浆资源化处理装备,加快建筑渣土及泥浆的建材化回收处理过程。(区建设交通局牵头)

(二)强化分类贮存,做到应分尽分

1.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城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投放,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效果。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及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能力,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站配置。202012月底前,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区综合执法局牵头)。规范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分类运输处置,确保其他垃圾趋零填埋。谋划建设易腐垃圾处置项目,确保满足易腐垃圾处置需求。到2021年底,全区建设完成10家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积极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及社会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202012月底前,上述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参与)202012月底前和202112月底前,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分别达到75%以上和80%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参与)

3.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全区范围推进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核查。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分别达到96%100%(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三)规范收集转运,做到应收尽收

1.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健全工业垃圾的收运体系,提升工业垃圾资源化能力。研究和实施工业垃圾强制分类办法,督促各工业企业做好工业固废的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工作。在工业垃圾产生集中的园区建设规范的工业垃圾分类投放、贮存场所,并做好工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台账,打击工业垃圾倾倒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农户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将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纳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无害化处置,建立农膜信息统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销售0.01mm以下的超薄地膜,严厉查处销售不达标农膜产品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膜的可回收性。鼓励企业参与回收,扶持一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加工及再利用企业,202012月底前,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能力建设,结合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单位调整,按照就近处置、及时处置、服务优良标准,合理选择处置单位。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指导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归集主体合理布局调整(补充)回收点,实现农废回收点区域全覆盖。全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100%(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针对信息平台上记录的企业固废信息,进行固废信用分评分,建立信用先行、监管有据的信用评分制度,实现风险可预警、过程可跟踪、事件可追溯、数据可统计、信用可评价、责任可认定的智能化、智慧化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配合)

(四)补齐固废资源化利用短板,做到应用尽用

1.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对现有污泥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提档升级,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设备的运行负荷,落实绍兴清能环保有限公司停止焚烧生活垃圾措施,提升印染污泥资源化技术水平。202112月底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7%(区经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参与)202012月底前建设集约化、规范化的工业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规划引进废布料、废丝等轻纺类工业垃圾的资源化设施。(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参与)

2.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3家,其中龙头企业1家。对已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可持续发展。到2021年底前,基本建立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累计培育或引进回收骨干企业2家,累计建设回收站点150个,累计建设分拣中心2个。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并建立示范企业、示范站点的绩效评估制度。区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到2021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参与)

3.创新家庭医疗固废回收机制,减少病症传染风险。将家庭医疗固废纳入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合理安排辖区内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废物回收站点,为自助医疗家庭提供医疗垃圾存置器具,并建立严格的家庭医疗固废存置器具回收机制,将家庭医疗固废通过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入医疗废物回收处理体系。(区卫生健康局牵头)

4.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扶持、市场引导政策与先进商业模式。推广采用装修垃圾、拆除建筑垃圾等制成的建材产品,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和终端产品的落地投产。同时,根据越城区实际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理规划,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布局。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座。(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建设交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参与)

5.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鼓励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大力推广畜禽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置与还田利用、发酵床垫料资源化利用、沼液肥料化利用和水肥一体施用技术,到202112月底前,存栏3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全面使用密闭式发酵罐等先进技术。到202012月底,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区种养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科学规划、适度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6.归集单位设置回收站点,开展废旧农膜的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由农业农村、综合执法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末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五)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做到应建必建

1.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畴,形成规划一张图2020年年底前,补齐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2021年年底前,补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处置能力缺口。随着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绍兴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项目建成,越城区原生生活垃圾有望实现趋零填埋,202112月底,越城区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参与)危险废物方面,202012月底前,越城区凤登环保5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技改项目完成建设。规划引进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建筑垃圾方面,推动园林废弃物、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越城区完成1座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2020年全区建筑垃圾消纳量达到5万吨/年。(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建设交通局参与)农业废弃物方面,202012月底前,越城区完成废旧农膜归集处理体系建设及试点和农药废弃包装收储仓库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区发改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2.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建立生活垃圾等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调控供求关系推动处置价格合理化。到2021年底,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全种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体系。(区发改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六)坚持应管严管,全面营造高压严管常态化

1.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行为。(区建设交通局牵头)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2.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督促村镇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推动形成固体废物违法案件快速发现的群防群治体系,到2021年底,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对违法案件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到2021年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迫征环境保护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参与)

(七)坚持应纳尽纳,全面构建管理手段信息化

1.依托市无废城市信息平台,构建非法固废倾倒点信息化识别技术;依托信息平台,建立系统化、精细化、长效化的工业固废产生与综合利用统计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对象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审计,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针对信息平台上记录的企业固废信息,进行固废信用分评分,建立信用先行、监管有据的信用评分制度,实现风险可预警、过程可跟踪、事件可追溯、数据可统计、信用可评价、责任可认定的智能化、智慧化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参与)

2.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配合市级部门建立覆盖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平台。加快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物流出入口、贮存场所、处置设施和厂内流转途径三点一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广信息监控、数据扫描、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锁等手段,推动危险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配合完善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固体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跟踪监管。委托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对全区重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进行核查,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建设交通局、区大数据中心参与)

(八)坚持创业兴业,全面培育治理行业产业化

1.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区税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商务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参与)202012月底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区生态环境分局)

2.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充分依靠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专家团队和大专院校、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重点突破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区科技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九)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1.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全面推广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信息化平台,在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镇街、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2.破解特种危险废物清运难。202012月底前,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并将实验室废物纳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体系内小微企业纳入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全流程覆盖、全时段监控、锁链式追溯、智能化预警、风险评估、数据统计。(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3.破解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探索废盐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产品点对点及袍江开发区、高新区内定向利用工作试点,拓宽危险废物资源化出路。加强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环境。着力解决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4.破解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难。加快新建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202012月底前,完成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扩建项目、凤登环保危险废物高浓度废液处理项目扩产。结合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计划,研究引进工业无机废盐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建设废盐的综合利用设施,推进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盐资源化项目,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水平。(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参与)

5.破解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引入市内、省内各区域生态补偿金机制,参考并创新具有绍兴特色的生态补偿金管理办法,通过对各镇街产能的匹配程度进行统筹协调,平衡产废和处理地区及单位的定价,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参与)

(十)全面夯实齐抓共管制度化,实现长效常治

1.夯实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2.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区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三、实施步骤

(一)编制实施方案。越城区在创建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内容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编制本辖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保障措施,于531日前报至市无废办,630日前报省生态环境厅。

(二)组织开展建设。越城区政府是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有力有序推进,并要统筹结合绍兴市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尽快落实工作专班人员和保障经费,实体化运作。同时,围绕工作方案、四张清单和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广泛宣传发动,落实具体的保障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制度、技术、监管四大手段,创新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开展评估总结。2021年起,具备相应条件后越城区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报并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情况,评估结果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美丽越城建设考核体系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面立体式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附件:1.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

2.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目标清单

3.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责任清单

4.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清单

5.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项目清单


附件1

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

 

一、产废无增长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零增长或负增长

统计、生态环境

2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5%

经信、生态环境、发展改革

3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占比*

100%

生态环境、发展改革

4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市级5

经信

5

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

城镇

零增长

综合执法

农村

零增长

农业农村

6

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度增长率

负增长

农业农村

7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30%

建设交通

8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庭)

80

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资源无浪费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9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7%

经信、生态环境

10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30%

生态环境

11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城镇

60%

商务

农村

60%

农业农村

12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80%以上

卫生健康

13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30%

商务

14

餐厨垃圾回收利用量

80

综合执法

15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90%以上

农业农村

16

废旧农膜回收率

90%

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生态环境

17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

100%

农业农村

三、设施无缺口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18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99%

生态环境、经信

19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城镇

100%

综合执法

农村

100%

农业农村

20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卫生健康、生态环境

21

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90%以上

农业农村

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

90%以上

22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2

发展改革、商务、经信、生态环境

23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100%

卫生健康







四、监管无盲区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24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80%以上

生态环境

25

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90%以上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26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100%

生态环境、建设交通

27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100%

公安、生态环境

28

固体废物相关环境污染事件数量

0

生态环境、公安

29

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建成智慧化、智能化监管平台

生态环境、建设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

30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产生96%

经营100%

生态环境

31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100%

生态环境、建设交通、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卫生健康等

五、固废无倾倒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32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城市

100%

综合执法

农村

100%

农业农村

33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卫生健康、生态环境

34

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100%

教育、科技、市场监管、卫生健康

35

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100%

农业农村

36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6000

生态环境

37

建筑垃圾消纳量

5万吨/

综合执法

38

有害垃圾收集体系覆盖率

90%

生态环境

39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

1000

生态环境、发改

40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100%

生态环境

六、保障无缺位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41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

2个以上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42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完善建设协调机制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43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建立考核

办法

组织部门、监察部门

44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比重

(县(市、区)可不选该指标)

逐年提高

生态环境

45

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技术示范*

1

综合执法

46

建筑渣土及建筑泥浆示范技术

2

建设交通

47

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技术示范*

2

生态环境

七、废水无直排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48

 “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

镇(街道)

100%

治水办(河长办)

工业园区

(工业集聚区)

100%

生活小区

100%

49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80%以上

治水办(河长办)

八、废气无臭味目标指标设置

5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

生态环境

51

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

负增长

生态环境

九、公众满意度目标指标设置

52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80%以上

统计

53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90%

第三方调查

54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90%

第三方调查

注:*为必选指标,为浙江特色必选指标,为参考指标。

 


附件2

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目标清单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一、产废无增长目标指标设置

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零增长或负增长

统计、生态环境

2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5%

经信、生态环境、发展改革

3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占比*

100%

生态环境、发展改革

4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市级5

经信

5

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

城镇

零增长

综合执法

农村

零增长

农业农村(不涉及该职责,建议取消)

6

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度增长率

负增长

农业农村

7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30%

建设交通

8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庭)

80

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资源无浪费目标指标设置

9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7%

经信、生态环境

10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30%

生态环境

11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城镇

60%

商务

农村

60%

农业农村

12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80%以上

卫生健康

13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30%

商务

14

餐厨垃圾回收利用量

80

综合执法

15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90%以上

农业农村

16

废旧农膜回收率

90%

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生态环境

17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

100%

农业农村

三、设施无缺口目标指标设置

18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99%

生态环境、经信

19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城镇

100%

综合执法

农村

100%

农业农村

20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卫生健康、生态环境

21

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90%以上

农业农村

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

90%以上

22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2

发展改革、商务、经信、生态环境

23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100%

卫生健康

四、监管无盲区目标指标设置

24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80%以上

生态环境

25

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90%以上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26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100%

生态环境、交通运输

27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100%

公安、生态环境

28

固体废物相关环境污染事件数量

0

生态环境、公安

29

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建成智慧化、智能化监管平台

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

30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产生96%

经营100%

生态环境

31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100%

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卫生健康等

五、固废无倾倒目标指标设置

32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城市

100%

综合执法

农村

100%

农业农村

33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卫生健康、生态环境

34

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100%

教育、科技、市场监管、卫生健康

35

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100%

农业农村

36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6000

生态环境

37

建筑垃圾消纳量

5万吨/

综合执法

38

有害垃圾收集体系覆盖率

90%

生态环境

39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

1000

生态环境、发改

40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100%

生态环境

六、保障无缺位目标指标设置

41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

2个以上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42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完善建设协调机制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43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建立考核办法

组织部门、监察部门

44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比重(县(市、区)可不选该指标)

逐年提高

生态环境

45

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技术示范*

1

综合执法

46

建筑渣土及建筑泥浆资源化利用示范技术

2

建设交通

47

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技术示范*

2

生态环境

七、废水无直排

48

 “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

镇(街道)

100%

治水办(河长办)

工业园区

(工业集聚区)

100%

生活小区

100%

49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80%以上

治水办(河长办)

八、废气无臭味

5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目标

生态环境

51

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

负增长

生态环境

九、公众满意度

52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80%以上

统计

53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90%

第三方调查

54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参与程度

90%

第三方调查









注:*为必选指标,为浙江特色必选指标,为参考指标。


附件3

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参与部门)

备注

抓好源头,推动固体废物应减尽减

1

推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科学布局生产和生活空间。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参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集中力量做好关键链群的跨区域集聚提升,加快印染、化工产业腾退区域规划调整,按照绿色化、都市化、国际化导向布局未来产业,提升中心城市高端产业集聚能力。到2021年底,创建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个,累计创建小微企业园30家,基本完成印染、化工产业跨区域集聚提升。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区自然资源分局


2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动态化清零要求。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从源头减少污泥产生。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持续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确保202012月底前,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小于等于0.21/万元,(202112月底前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零增长或负增长。)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统计局


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

区发改局

区综合执法局


从限制塑料袋及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动光盘行动、开展集贸市场净菜进城等方面,促进生活源废弃物的源头减量。202112月底前,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

区综合执法局

区发改局


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业等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到202012月底前,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区农业农村局

/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聚焦纺织、机械等行业,202012月底前,完成13家以上潜力大、示范性强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达5%。推进绿色制造工程体系,结合《绍兴市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办法》,鼓励企业申报绿色工厂建设,202012月底前培育5家市级绿色工厂。

区经信局

/


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控制。不断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和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比例,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中心城区的新建项目也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力争实现新建装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0%。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工作,引入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动主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研发或引入移动式建筑渣土及泥浆资源化处理装备,加快建筑渣土及泥浆的建材化回收处理过程。

区建设交通局



强化分类贮存,做到应分尽分

1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城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投放,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效果。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及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能力,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站配置。202012月底前,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区综合执法局



规范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分类运输处置,确保其他垃圾趋零填埋。谋划建设易腐垃圾处置项目,确保满足易腐垃圾处置需求。到2021年底,全区建设完成10家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

区综合执法局



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到202012月底前,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区卫生健康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


202012月底前和202112月底前,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分别达到75%以上和80%以上。

区卫生健康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


2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全区范围推进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核查。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分别达到96%100%

区生态环境分局

/


规范收集转运,做到应收尽收

1

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健全工业垃圾的收运体系,提升工业垃圾资源化能力。研究和实施工业垃圾强制分类办法,督促各工业企业做好工业固废的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工作。在工业垃圾产生集中的园区建设规范的工业垃圾分类投放、贮存场所,并做好工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台账,打击工业垃圾倾倒违法行为。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农户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将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纳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无害化处置,建立农膜信息统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销售0.01mm以下的超薄地膜,严厉查处销售不达标农膜产品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膜的可回收性。。鼓励企业参与回收,扶持一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加工及再利用企业,202012月底前,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能力建设,结合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单位调整,按照就近处置、及时处置、服务优良标准,合理选择处置单位。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指导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归集主体合理布局调整(补充)回收点,实现农废回收点区域全覆盖。到202012月底前,全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100%

区农业农村局

/


2

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针对信息平台上记录的企业固废信息,进行固废信用分评分,建立信用先行、监管有据的信用评分制度,实现风险可预警、过程可跟踪、事件可追溯、数据可统计、信用可评价、责任可认定的智能化、智慧化管理。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局


补齐固废资源化利用短板,做到应用尽用

1

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对现有污泥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提档升级,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设备的运行负荷,落实绍兴清能环保有限公司停止焚烧生活垃圾措施,提升印染污泥资源化技术水平。202112月底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7%

区经信局

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


2

202012月底前建设集约化、规范化的工业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规划引进废布料、废丝等轻纺类工业垃圾的资源化设施。

区经信局

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3家,其中龙头企业1家。对已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可持续发展。到2021年底前,基本建立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累计培育或引进回收骨干企业3家,累计建设回收站点150个,累计建设分拣中心2个。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并建立示范企业、示范站点的绩效评估制度。区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到2021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

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

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创新家庭医疗固废回收机制,减少病症传染风险。将家庭医疗固废纳入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合理安排辖区内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废物回收站点,为自助医疗家庭提供医疗垃圾存置器具,并建立严格的家庭医疗固废存置器具回收机制,将家庭医疗固废通过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入医疗废物回收处理体系。

区卫生健康局

/


4

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扶持、市场引导政策与先进商业模式。推广采用装修垃圾、拆除建筑垃圾等制成的建材产品,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和终端产品的落地投产。同时,根据越城区实际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理规划,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布局。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座。

区综合执法局

区建设交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5

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鼓励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大力推广畜禽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置与还田利用、发酵床垫料资源化利用、沼液肥料化利用和水肥一体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到202012月底,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区种养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科学规划、适度发展。

区农业农村局

/


6

归集单位设置回收站点,开展废旧农膜的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由农业农村、综合执法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末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区农业农村局



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做到应建必建

1

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畴,形成规划“一张图”。2020年年底前,补齐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2021年年底前,补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处置能力缺口。随着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绍兴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项目建成,越城区原生生活垃圾有望实现趋零填埋,202112月底,越城区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经信局


危险废物方面,202012月底前,越城区凤登环保5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技改项目完成建设。规划引进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

区生态环境分局



建筑垃圾方面,推动园林废弃物、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越城区完成1座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2020年全区建筑垃圾消纳量达到5万吨/年。

区综合执法局

区建设交通局

 


202012月底前,越城区完成废旧农膜归集处理体系建设及试点和农药废弃包装收储仓库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

区发改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

区发改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2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建立生活垃圾等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调控供求关系推动处置价格合理化。2021年底,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全种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体系。

区发改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坚持应管严管,全面营造高压严管常态化

1

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行为。

区建设交通局

/


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


2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督促村镇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推动形成固体废物违法案件快速发现的群防群治体系,到2021年底,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对违法案件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到2021年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迫征环境保护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坚持应纳尽纳,全面构建管理手段信息化

1

依托市“无废城市”信息平台,构建非法固废倾倒点信息化识别技术;依托信息平台,建立系统化、精细化、长效化的工业固废产生与综合利用统计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对象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审计,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针对信息平台上记录的企业固废信息,进行固废信用分评分,建立信用先行、监管有据的信用评分制度,实现风险可预警、过程可跟踪、事件可追溯、数据可统计、信用可评价、责任可认定的智能化、智慧化管理。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大数据中心

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


2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配合市级部门建立覆盖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平台。加快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物流出入口、贮存场所、处置设施和厂内流转途径“三点一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广信息监控、数据扫描、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锁等手段,推动危险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配合完善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固体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跟踪监管。委托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对全区重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进行核查,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建设交通局、区大数据中心


坚持创业兴业,全面培育治理行业产业化

1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区税务局

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012月底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区生态环境分局



2

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充分依靠“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专家团队和大专院校、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重点突破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区科技局

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1

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全面推广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信息化平台,在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镇街、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


2

破解特种危险废物清运难。202012月底前,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并将实验室废物纳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体系内小微企业纳入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全流程覆盖、全时段监控、锁链式追溯、智能化预警、风险评估、数据统计。

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


3

破解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探索废盐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产品“点对点”及袍江开发区、高新区内定向利用工作试点,拓宽危险废物资源化出路。加强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环境。着力解决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


4

破解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难。加快新建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202012月底前,完成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扩建项目、凤登环保危险废物高浓度废液处理项目扩产。结合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计划,研究引进工业无机废盐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建设废盐的综合利用设施,推进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盐资源化项目,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水平。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5

破解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引入市内、省内各区域生态补偿金机制,参考并创新具有绍兴特色的生态补偿金管理办法,通过对各镇街产能的匹配程度进行统筹协调,平衡产废和处理地区及单位的定价,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

区农业农村局

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


全面夯实齐抓共管制度化,实现长效常治

1

夯实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2

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区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4

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清单

一、工业源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1

制定工业固废数据统计与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系统化、精细化、长效化的工业固废产生与综合利用统计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企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审计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统计局配合

2020.06

2

制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实行固废相关企业信用分评分,建立信用先行、监管有据的信用评分制度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配合

2020.06

3

制定越城区污泥管理制度

规范污泥的收运、处理处置过程及监管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06

4

制定工业垃圾强制分类、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利用制度

建立起不同固体废物不同处理的模式。按照全流程管理的要求建立相关的制度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06

5

制定工业固废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制度

基于循环化改造、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绿色园区等主要涉废指标,构建涉废考核指标倒逼机制,针对重点产废园区,以单位产值固废产量等关键指标对园区、企业进行考核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2020.06

6

制定工业源与社会源废纺织物协同管理制度

提出废纺织物强制分类的相关制度安排,探索纺织加工、服装加工行业废弃布料与社会源废旧衣物的协同综合利用方案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商务局

2020.06

7

制定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

研究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研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环保信用与信贷、媒体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随意倾倒、非法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配合

2020.06

8

制定越城区各类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越城区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生活源危险废物(机动车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废盐、废酸等)收集、储存、处置全流程管理制度。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06

9

制定危废产生情况核查制度

在浙江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开展固废申报登记,按年度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核查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06

10

制定特定类别危险废物定向“点对点”、园区内利用制度

试点废盐、废酸等缺乏综合利用标准的危废/副产品点对点、园区内利用制度,规范特定危废资源化产品的出路,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06

11

制定危废/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监管制度

研究区内典型危废/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的监管办法,规范危废/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标准、环境标准、使用范围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2021.12

12

制定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及信息报告公开制度

研究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及信息报告公开制度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配合

2020.06

13

制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管理制度

指导小微产废企业开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信息系统填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06

14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系

研究将凤登环保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系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06

15

制定修复土综合利用监管制度

完善回填修复土的工作流程,完善运输过程中的追踪联单管理双方场地后续监测制度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1.12

16

制定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费用预提制度

预提制度具体提取和管理办法,退役费用用于设施和场所退役后的维护和监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制度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发改局配合

2020.12

17

制定重点行业和园区的固废/危废处置准入制度

园区层面制定重点产废行业企业的准入制度,明确重点产废行业的准入制度,减少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

区发改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020.12

18

制定重点产废园区规划布局优化调整计划

启动实施袍江区域印染化工企业跨区域集聚提升工作,推动越城区印染化工企业有序向柯桥滨海印染集聚区、上虞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区域集聚提升

区经信局牵头,各镇街实施

2025.12

19

制定大宗固废分类处置指南

规范铜尾矿、粉煤灰、煤渣等大宗固废分类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

区经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020.06

20

制定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产品政府公共工程优先采购制度

确立优先采购产品目录及标准,以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

区财政局牵头,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020.12

二、推动固体废物应减尽减

21

推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科学布局生产和生活空间。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参与

2021.12

22

集中力量做好关键链群的跨区域集聚提升,加快印染、化工产业腾退区域规划调整,按照绿色化、都市化、国际化导向布局未来产业,提升中心城市高端产业集聚能力。到2021年底,创建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个,累计创建小微企业园30家,基本完成印染、化工产业跨区域集聚提升。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参与

2021.12

23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

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动态化清零要求。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从源头减少污泥产生。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参与

2021.12

24

持续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确保202012月底前,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小于等于0.21/万元,202112月底前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零增长或负增长。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统计局参与

2021.12

25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聚焦纺织、机械等行业,202012月底前,完成13家以上潜力大、示范性强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达5%。推进绿色制造工程体系,结合《绍兴市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办法》,鼓励企业申报绿色工厂建设,202012月底前培育5家市级绿色工厂。

区经信局牵头

2021.12

三、实现分类规范贮存

26

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

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到202012月底前,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202012月底前和202112月底前,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分别达到75%以上和80%以上。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参与

2021.12

27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

全区范围推进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核查。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1.12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分别达到96%100%

2020.12

四、规范收集转运行为

28

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

健全工业垃圾的收运体系,提升工业垃圾资源化能力。研究和实施工业垃圾强制分类办法,督促各工业企业做好工业固废的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工作。在工业垃圾产生集中的园区建设规范的工业垃圾分类投放、贮存场所,并做好工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台账,打击工业垃圾倾倒违法行为。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1.12

29

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

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针对信息平台上记录的企业固废信息,进行固废信用分评分,建立信用先行、监管有据的信用评分制度,实现风险可预警、过程可跟踪、事件可追溯、数据可统计、信用可评价、责任可认定的智能化、智慧化管理。

区建设交通局、区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共同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2021.12

五、补齐固废资源化利用短板

30

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

对现有污泥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提档升级,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设备的运行负荷,落实绍兴清能环保有限公司停止焚烧生活垃圾措施,提升印染污泥资源化技术水平。202112月底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7%

区经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参与

2021.12

31

建设集约化、规范化的工业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规划引进废布料、废丝等轻纺类工业垃圾的资源化设施。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参与

2021.12

六、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32

 

补齐处置缺口

 

随着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绍兴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项目建成,越城区原生生活垃圾有望实现趋零填埋,202112月底,越城区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参与

2021.12

33

危险废物方面,202012月底前,越城区凤登环保5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技改项目完成建设。规划引进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1.12

七、严格监管执法

34

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

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行为。

区建设交通局牵头

2021.12

35

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2021.12

八、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36

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

全面推广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信息化平台,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镇街、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加快推动在地方立法中明确涉废单位使用信息系统的法定责任。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2021.12

37

破解特种危险废物清运难。

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并将实验室废物纳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体系内小微企业纳入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全流程覆盖、全时段监控、锁链式追溯、智能化预警、风险评估、数据统计。

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2021.12

38

破解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

探索废盐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产品“点对点”及袍江开发区、高新区内定向利用工作试点,拓宽危险废物资源化出路。加强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环境。着力解决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2021.12

39

破解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难。

加快新建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202012月底前,完成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扩建项目、凤登环保危险废物高浓度废液处理项目扩产。结合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计划,研究引进工业无机废盐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建设废盐的综合利用设施,推进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盐资源化项目,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水平。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参与

2021.12

40

破解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

引入市内、省内各区域生态补偿金机制,参考并创新具有绍兴特色的生态补偿金管理办法,通过对各镇街产能的匹配程度进行统筹协调,平衡产废和处理地区及单位的定价,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参与

2021.12

 

二、农业源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1

修订完善秸秆收集、存储、无害化全量利用管理办法

细化秸秆的收集、存储及无害化全量利用的流程,完善全流程的监管体系及奖惩制度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配合

2020.12

2

修订病死动物处置流程管理办法及政策机制

明确病死猪收集、处置流程,打通区域协同处置政策及相关补贴机制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12

3

修订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

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流程,明确部门职责,打通区域协同政策机制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020.12

二、推动固体废物应减尽减

4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

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到202012月底前,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020.12

三、规范收集转运,做到应收尽收

5

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

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农户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将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纳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无害化处置,建立农膜信息统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销售0.01mm以下的超薄地膜,严厉查处销售不达标农膜产品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膜的可回收性。。鼓励企业参与回收,扶持一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加工及再利用企业,202012月底前,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2020.12

6

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能力建设,结合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单位调整,按照就近处置、及时处置、服务优良标准,合理选择处置单位。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指导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归集主体合理布局调整(补充)回收点,实现农废回收点区域全覆盖。全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10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021.12

                                                                                                                                 四、补齐固废资源化利用短板

7

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鼓励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大力推广畜禽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置与还田利用、发酵床垫料资源化利用、沼液肥料化利用和水肥一体施用技术,到202112月底前,存栏3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全面使用密闭式发酵罐等先进技术。到202012月底,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区种养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科学规划、适度发展。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021.12

归集单位设置回收站点,开展废旧农膜的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由农业农村、综合执法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末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021.12

五、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8

提升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置能力。

农业废弃物方面,202012月底前,越城区完成废旧农膜归集处理体系建设及试点和农药废弃包装收储仓库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020.12

三、生活源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1

制定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越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落实垃圾分类要求。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0.12

2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手册,明确分类要求。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0.06

3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编制越城区中长期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0.12

4

制定快递绿色包装及循环利用管理办法

制定绍兴快递包装袋使用管理办法,对快递包装,特别是对塑料包装提出要求;推广应用可降解、可循环的塑料包装袋,在该办法中落实绿色包装,绿色循环袋使用要求。

市邮政管理局牵头

2020.06

5

制定绿色包装和过度包装标准

制定限制过度包装的标准和绿色包装标准。

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020.06

6

制定酒店一次性用品管理制度

制定限制和减少星级酒店使用一次性用品的相关办法,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区发改局牵头,区文广旅游局、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020.06

7

制定限制使用塑料袋管理制度

制定限制大型超市提供塑料袋的管理办法。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2020.06

8

制定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

探索建立“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少产生、少付费”的垃圾收费制度;

区发改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020.12

9

制定有害垃圾管理办法

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管理规定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06

10

制定有害垃圾收集站点规划

根据有害垃圾产生情况,制定有害垃圾站点规划,完善有害垃圾收储体系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06

11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环境信用体系

将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行为记录纳入绍兴市信用信息系统。

区发改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配合

2020.12

12

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大数据监管平台

建成智慧化信息监管平台

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牵头

2020.12

13

制定越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越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管理范围扩大到全市域;将管理内容扩大到餐饮和厨余垃圾。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0.12

14

制定餐厨垃圾收运考核办法

建立对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的考核,提高餐厨垃圾的收集率和餐厨垃圾的收集质量。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0.12

15

建成餐厨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立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资源化处理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防止餐饮企业非法买卖,防止运输企业非法添加水分等,实现实时监管。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020.12

16

制定园林绿化废弃物管理制度(纳入《越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作为其中内容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园林绿化垃圾管理办法,加强对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规定负责园林绿化养护的企业,其在园林绿化垃圾收集与资源化处理中的责任。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0.12

17

制定加强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的相关政策

通过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实现园林绿化垃圾的减量化。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0.12

18

制定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纳入《越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作为其中内容条款)

制定明确全区因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大件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制度。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0.12

19

制定大件垃圾处理规划(纳入《越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作为其中内容条款)

制定大件垃圾的收集、处理及处置内容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0.12

20

制定越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专项行动方案

制定专门针对回收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实施方案。

区商务局牵头

2020.06

21

制定第三方再生资源回收合作企业的绩效考评机制

建立示范企业、示范站点的绩效评估制度,推动将回收体系建设任务纳入地方考核体系,落实本区域考核机制,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区发改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配合

2020.06

22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扶持政策

对从事回收的企业提供相关扶持政策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2020.06

23

制定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

制定可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的长期规划,用于指导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基处置

区发改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2020.12

二、推动固体废物应减尽减

24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

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202012月底前,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

区发改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参与

2021.12

三、实现分类规范贮存

25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城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投放,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效果。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及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能力,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站配置。202012月底前,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1.12

26

规范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分类运输处置,确保其他垃圾趋零填埋。谋划建设易腐垃圾处置项目,确保满足易腐垃圾处置需求。到2021年底,全区建设完成10家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1.12

四、补齐固废资源化利用短板

27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2020年底,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3家,其中龙头企业1家。对已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可持续发展。到2021年底前,基本建立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累计培育或引进回收骨干企业3家,累计建设回收站点150个,累计建设分拣中心2个。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并建立示范企业、示范站点的绩效评估制度。区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到2021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

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参与

2021.12

 

四、建筑源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1

制定建筑拆除垃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全区建筑拆除垃圾制订管理规定,统一管理要求。

区建设交通局牵头。

2020.12

2

制定越城区建筑泥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现有建筑泥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将管理的范围扩大到全区,统一管理要求。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2020.12

3

制定越城区建筑渣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现有建筑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将管理的范围扩大到全区,统一管理要求。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2020.12

4

制定越城区工程渣土运输承包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该管理办法,将考核的范围扩大到全区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2020.12

5

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专项规划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专项规划

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2020.12

6

制定建筑渣土及泥浆信息化平台

完善建筑渣土信息化管理平台;把建筑泥浆的管理纳入该平台系统;同时在该平台上连入建筑渣土及泥浆处理处置企业,实现从产生、到资源化、无害化的全过程管理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2020.12

7

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

制定越城区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包括装配式建筑内容的专项规划),指导越城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区建设交通局牵头

2020.12

二、推动固体废物应减尽减

8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

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控制。不断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和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比例,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中心城区的新建项目也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力争实现新建装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0%。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工作,引入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动主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研发或引入移动式建筑渣土及泥浆资源化处理装备,加快建筑渣土及泥浆的建材化回收处理过程。

区建设交通局牵头

2020.12

三、补齐固废资源化利用短板,

9

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探索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扶持、市场引导政策与先进商业模式。推广采用装修垃圾、拆除建筑垃圾等制成的建材产品,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和终端产品的落地投产。同时,根据越城区实际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理规划,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布局。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座。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建设交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参与

2021.12

四、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10

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能力。

推动园林废弃物、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越城区完成1座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2020年全区建筑垃圾消纳量达到5万吨/年。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建设交通局参与

2020.12

 

五、综合类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

强化政府监管,建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调控供求关系推动处置价格合理化。到2021年底,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全种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体系。

区发改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2021.12

2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督促村镇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推动形成固体废物违法案件快速发现的群防群治体系,到2021年底,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对违法案件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到2021年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迫征环境保护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参与

2021.12

3

建立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实现五大类固体废物统筹管理。

整合优化集成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五大类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实现业务层面数据互联互通,通过汇聚业务过程运行数据、综合评价数据和指标达成等多维数据,提升管理、决策等综合能力,促进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充分利用物联网、智能分析技术等,建立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调度的监管体系。设置与公众生活相关的便捷服务入口,建立各类固废产生信息和利用处置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城市大脑及时获取分析舆情信息,了解公众投诉、社会舆论等,精准识别风险,实现数据可视化,有效提高公众参与度与获得感。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参与

2020.12

4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2021.12

5

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区税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商务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2021.12

6

202012月底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12

7

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

充分依靠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专家团队和大专院校、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重点突破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区科技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2021.12

8

夯实产生者的主体责任。

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2021.12

9

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

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区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2021.12

10

实现废水无直排

2020年底,力争滨海新城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标准,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巩固已创建成果。

区治水办牵头

2020.12

完成9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巩固创建成果。到2021年底,全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处理能力相配套,力争所有镇街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区治水办牵头


11

实现废气无臭味

制定出台《越城区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区蓝天办牵头

2020.6

制定出台《2020年越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

区蓝天办牵头

2020.6

制定出台《《越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区蓝天办牵头

2020.6

2020年,全区国控点完成省下达的PM2.5和优良天数比例目标任务,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35μg/m3;确保越城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2020.12

认真落实省大气办印发的《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的6个工业类臭气异味治理重点项目。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12

认真落实省大气办印发的《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的2个市政类臭气异味治理重点项目。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12


附件5

越城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项目清单

一、202112月底需完成的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建设(责任)单位

完成年限

1

工业源

清洁生产审核

13

区经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2

工业源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6

越城区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3

工业源

绿色工厂建设

5

越城区经信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4

工业源

建立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

1

越城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5

工业源

按照省市两级《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6

工业源

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5万吨/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12

7

农业源

规模养殖场全面提升项目

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全覆盖

越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8

农业源

密闭式发酵罐应用示范场

2

越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科技局配合,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9

农业源

废旧农膜归集处理体系建设及试点

建成废旧农膜归集处理体系

越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10

农业源

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项目

500

越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11

农业源

农药废弃包装物收储仓库标准化建设项目

1

越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12

生活源

清运车辆提档配置或升级整治

完成清运车辆提档配置或升级整治

越城区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6

13

生活源

生活垃圾中转站配置

1

越城区综合执法局、建设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环境集团配合,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14

生活源

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

1

越城区商务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15

生活源

培育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

3

越城区商务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16

生活源

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就地资源减量化处理设施建设

1

越城区综合执法局、建设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17

生活源

可回收物回收点、中转站。

完成70%的小区覆盖率,完成70%的中转站建设。

越城区商务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18

生活源

使用互联网+再生资源工程

使用

越城区商务局牵头。

2020.12

19

生活源

快递包装箱、包装袋设置绿色回收区

35个绿色回收区

市邮管局牵头,越城区实施

2020.12

20

生活源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覆盖

越城区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2020.12

21

生活源

有害垃圾中转站房的建设和运行

建成规范的有害垃圾中转站房

越城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22

生活源

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1

越城区综合执法局、建设局牵头,相关镇街实施。

2020.12

23

生活源

限制大型超市、星级饭店、大型餐饮企业、大型菜市场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及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应用范围,削减一次性塑料袋使用量。

大型超市、星级饭店、大型餐饮企业、大型菜市场全覆盖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2020.12

24

工业源

越城区凤登环保高浓度废液水煤浆气化项目

5万吨/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2020.12

25

建筑源

建筑渣土(泥浆)资源化利用项目

300万方/

绍兴区建设交通局牵头,绍兴市城投集团实施。

2021.12

26

农业源

密闭式发酵罐应用示范。

新建存栏300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覆盖

区农业农村局

2021.12

 

二、2022年底前需完成建设的项目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完成年限

1

工业源

金葵环保年处理5万吨废盐资源化项目

总规模5万吨,其中一期建设规模3万吨/年,二期建设规模2万吨。

2022.12

2

工业源

德创环保5万吨废盐渣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5万吨/

2022.12

3

工业源

废布料、废丝等轻纺类工业垃圾的分类收运资源化利用项目

/

2022.12

 

 越政办发〔2020〕45号 DYCD01-2020-0007.doc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