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越城区体育中心体育馆(篮球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绍兴市越城区体育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核定体育馆(篮球项目)使用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规范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5〕270号)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中心体育馆(篮球项目)使用服务收费标准为:包场250元/场/1小时(包半场减半收费);散客20元/人/1小时。球场可根据实际开放使用情况(如旺季、淡季、财政扶持等)在上述范围内进行调整,切实做好公共体育场馆的公益性开放。
二、你中心要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在校中、小学生等凭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开放。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和重要节庆日等时间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球场在体育锻炼人数较少的时段向社会免费开放。
三、你中心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惠办法、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四、以上批复自 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6日
抄送: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 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