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1年2月5日上午10:00在绍兴市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分中心333室举行的绍兴袍江教育路商业房产10年租赁权拍卖会的拍卖规则中第六章第二十三条“买受人完成上述义务后,凭拍卖人出具的保证金退款凭证到交易中心办理退返参拍保证金手续,不计息。”更正为:买受人竞得该标的后,需向委托方缴纳20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完成上述义务后,凭拍卖人出具的保证金退款凭证到交易中心308室办理退返参拍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其他条款均不变,特此更正。
浙江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