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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园林绿化管理局办公楼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发布日期: 2021- 05- 12 17: 02 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园林绿化管理局办公楼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园林绿化管理局办公楼改造项目 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原园林绿化管理局办公楼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绍市发改中心[2021]1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府山公园南侧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利用原园林绿化管理局办公用房约1864.03平方米进行改造提升,涉及建筑功能转换、建筑结构加固修缮、水电暖通消防改造等配套功能完善、场外景观改造和布展陈列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1760万元。 招标控制价: 1291 万元【其中设计费 50 万元,工程费用  1241 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设备供应、房屋改造、装修及布展、场外景观、智能化、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梯、消防、照明(亮化)、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保修服务(含绿化养护)等内容

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所有项目设计内容。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若有新增加的任何项目设计,设计费用也不再增加。

施工范围:完成项目中涉及的所有房屋改造、装修及布展、场外景观、智能化、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梯、消防、照明(亮化)、设备供应等专业和内容。

其他内容: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活和养护期的保活养护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2.4 工程类别: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如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要求满足生产能力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工作需遵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1月至2021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1月至2021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且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在职职工。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具有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登记资格(未登记的,需在招标文件获取前及时办妥信息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2企业需要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3企业在  /    /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4.4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下同)和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一个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②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5 13 8:30 时至 2021 5 19 17:0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单位的,由牵头人提供)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5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1  5 30 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6232511450333250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110810044511766398

5.2已缴纳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出具的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商务标采用造价下浮率法,不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6 3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 3336 室(延安东路66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绍兴市偏门直街31          址:   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 

联系人:        傅灿成          联 系 人:         金琴子             

 话:    0575-88627585          电    话:0575-88682895/18969515361     

招标人: 绍兴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512

 


附件下载:
EPC招标文件(定稿).doc
招标公告.pdf

信息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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