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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5- 24 11: 52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完整、高效,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14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修订《绍兴市越城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绍市委办发〔202042号)精神,从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能级提升、推进民营企业开放发展、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制定出台有关举措。

区发改局

202110

20215月,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并完成初稿;

20217-8月,开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提交合法性审查;

20219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区委汇报;

202110月,适时发布。

2

制《绍兴市越城区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

深入践行交通先行理念,重点从轨道网、公路网、航道网、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交通网络等方面开展规划,制定交通发展目标和项目清单。

区建设

交通局

20216

20213月,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并完成初稿;

20214月,开展意见征求、专家论证;

20215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区委汇报;

20216月,衔接《绍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适时发布。

3

编制《绍兴市越城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根据《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越城区实际,强化规划引领,绘制全域旅游蓝图愿景。按照“多规合一”目标,将旅游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与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规划相衔接,科学谋划全域发展总体空间布局完善大旅游发展规划格局。

区文广

旅游局

202110

20213月,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完成初稿;
  2021
8月,开展意见征求、专家论证;
  2021
9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区委汇报;
  2021
10月,适时发布。

4

制定《绍兴市越城区村级留用地货币安置处置办法》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标准等事项的批复》(绍政办函〔2014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实际,对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标准、操作流程、资金保障、支付途径等进行明确,落实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政策。

区自然

资源分局

202112

20213-5月,开展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0216-7月,完成初稿;

20218-10月,开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区委汇报;

202111-12月,适时发布。

5

编制《绍兴市越城区(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明确越城区(滨海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目标,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基本控制线”以及历史文化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重要空间控制范围,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落实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区自然资源分局

滨海新区

规建局

202112

20213月,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纳入绍兴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20214-6月,完成初步方案;

20218-9月,完成意见征求、专家论证,提交区规管会、滨海新区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滨海新区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向区委汇报,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110-12月,形成规划报批稿,按规定报送审核、审批。

6

修订《绍兴市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全面分析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与条件,提出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问题,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设目标、重点领域及近期重点工程,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区生态

环境分局

20214

20211月,提交省生态环境厅申请组织专家评审;

20212月,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并完善,开展意见征求、专家论证;

20213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区委汇报;

20214月,适时发布。

7

修订《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根据市级文件精神,修订《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主要为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非住宅资产评估及各项补助费用。

区房征办

202110

20215月,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并完成初稿;

20218月,开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提交合法性审查;

202110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区委汇报;

202110月,适时发布。

8

修订《绍兴市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

根据最新土地法精神,修订《绍兴市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主要为拆迁程序、安置方式及各项补助费用。

区房征办

202110

20215月,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并完成初稿;

20218月,开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提交合法性审查;

202110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区委汇报;

202110月,适时发布。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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