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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 06- 11 11: 29 来源: 区公管办 浏览次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JJC-2021-249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名称及数量

主要内容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

01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项目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一家

¥0.00

/

  1.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经营相关业务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2.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证书;

    3.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的下属公司,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下属公司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6 11日至2021年 6 18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提交资料。有意向的单位可于上述时间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经办人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证书、如为下属公司参加投标还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807802289@qq.com)(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4.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 72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注:如遇疫情变化需要调整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7 2 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4楼开标室开标。(注:如遇疫情变化需要调整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板块http://www.sxyc.gov.cn/col/coll559777/index.html)

    十二、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联系人:徐丽;联系电话:13867506494。投诉受理地点: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内);联系人:冯婷;联系电话:0575- 89180320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周微佳,0575-89198132。

    2.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周俐 ,17858507963。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1年 611


信息来源: 区公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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