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要求
1. 项目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其它技术要求;
2. 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防汛抢险、堤(岸)防和其它水工程安全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
3. 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或已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 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符合相应的技术规定;
5. 项目占用水域已落实替代水域工程、功能补救措施。
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备注 |
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方案申请表 | 电子文档 | 符合公文格式 | 一式一份 |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 电子文档 | 符合编制导则要求 | 一式一份 |
度汛方案 | 电子文档 | 符合度汛要求(非汛期无须提供) | 一式一份 |
三、批准流程
受理—审查/核准—决定—送达
四、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五、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六、咨询途径:
联系电话:0575-88614900
七、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575-88616917
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惠利街20号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40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7月1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9月16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网上申请地址:“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注:1、本事项完整版标准请登录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查看或下载。
2、标☆的申报材料可容缺受理。
3、该指南按省统一印发的办事指南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