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双牌溇安置房建设工程【已归档】>批准服务信息

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

发布日期: 2021- 06- 15 16: 22 来源: 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一、申请要求

1. 项目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其它技术要求;

2. 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防汛抢险、堤(岸)防和其它水工程安全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

3. 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或已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 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符合相应的技术规定;

5. 项目占用水域已落实替代水域工程、功能补救措施。

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备注

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方案申请表

电子文档

符合公文格式

一式一份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电子文档

符合编制导则要求

一式一份

度汛方案

电子文档

符合度汛要求(非汛期无须提供)

一式一份

三、批准流程

受理—审查/核准—决定—送达

四、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五、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六、咨询途径:

联系电话:0575-88614900

七、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575-88616917

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惠利街20号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40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7月1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9月16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网上申请地址:“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注:1、本事项完整版标准请登录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查看或下载。

2、标☆的申报材料可容缺受理。

3、该指南按省统一印发的办事指南编制。





信息来源: 区水利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