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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越城区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发布日期: 2021- 07- 14 16: 00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进一步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信心,挖掘我区商贸服务业提升潜力,发挥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区促进服务业提升专班印发了《越城区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明确了几项奖励政策内容。

二、政策依据

1. 《绍兴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绍政办发202036号);

2. 《越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越委办〔2019120号)。

三、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在越城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法人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以及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台资、外资企业以及黄酒集团、震元股份等纯市场竞争性行业主体享受同等待遇)。

四、适用时间

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五、主要内容

(一)梳理补充已有政策部分条款

绍政办发202036号中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等政策已明确对部分商贸服务业企业及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的奖补条件及具体情况,越委办〔2019120号中第二十五条等政策条款沿用至本政策中。

(二)进一步凸显指挥棒作用

1. 凸显月度下升上工作。对当年完成月度下升上批零住餐、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在5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再额外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202012月底前成立的产业活动单位2021年转为法人单位,且在当年完成月度下升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进行主辅分离且新设企业完成月度下升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2. 强调挖掘月度升规企业潜力。对限上批零住餐、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按照其月度升规后实现销售额(营业额)进行奖励。

3. 凸显市场(园区、商贸综合体)的主体作用。鼓励各类市场(园区、商贸综合体)协助开展企业下升上工作,并给予相应补助。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越城区促进服务业提升专班

人:宋世楠

联系电话:0575-8873756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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