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10号)、《关于做好2021年越城区省补贴商品有机肥应用工作的通知》(越农发〔2021〕36号)等文件精神,今年我区省补贴商品有机肥定点供肥企业实行“备案制”。截至2021年7月30日,有5家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前来备案报名,经审查,这5家企业提供资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拟全部纳入2021年越城区省补贴商品有机肥定点供应企业名单,现予公示(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2021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反映有关情况,联系电话:0575-88032353、0575-88247521。
附件:2021年越城区省补贴商品有机肥定点供肥企业拟定名单.docx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