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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330602002581750k/2021-87246 生成日期 2021-09-03
发布机构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DYCD11-2020-0001

(政策解读)《绍兴市越城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1- 09- 03 14: 10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区级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和保障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法律援助事业顺利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部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19〕2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行〔2020〕21号)、《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财行〔2020〕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办案补贴标准

第三章  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标准

第四章  其他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

第五章  法律援助补贴的特别规定

第六章  监督与保障

第七章  附则

四、文件施行日期

2020年7月1日后承接的法律援助事项,按照浙财行〔2020〕21号和本细则标准发放;2020年7月1日前已经承接的法律援助事项,按原标准发放。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解读人:王挺(局长)

联系电话:0575-88316148

 


信息来源: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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