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绍兴市越城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补贴实施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更加高效、有序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规范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重点人群的认定,并做好相关人群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补贴工作。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29号)
三、主要内容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及认定程序:规定了9种就业困难人员及其认定的程序。
(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办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吸纳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标准、期限和办理程序。
(三)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条件、补贴项目、标准、期限和办理程序。
(四)创业补贴实施办法:规定了就业重点人群享受创业补贴的对象、项目、标准及办理程序。
(五)其他:规定了政策的一些特别情况。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绍兴市越城区人力社保局
解读人:罗方远(局长)
联系方式:0575-8910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