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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越城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 2021- 09- 09 15: 27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确保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各环节管理到位、责任明晰,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印发了《越城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区内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制度。

二、政策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三、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提供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建机一体化企业”)。

四、适用时间

202138日起施行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建机一体化企业备案登记所需资料和查验流程

1、企业备案登记所需资料。对有意向在越城区范围内承接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业务的相关企业,需按规定要求提供《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备案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公场所及设备维修和存放场地的证明材料及场地照片、相关人员证件和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等资料。

2、行业主管部门查验流程。根据规定要求,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材料符合要求的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考核通过备案的将获取越城区统一的企业备案登记编号并进入越城区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

(二)建立越城区建机一体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根据规定要求,建立越城区建机一体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信用信息包括企业综合情况、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三方面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建机一体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对相关企业数据适时更新,每半年进行一次信用评价,依照信用评价赋分模型对各企业进行评分,并划分为三个信用评价等级,用星级标记。

(三)强化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奖惩措施

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大对备案企业和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审核企业相关文件和资料,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企业,从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中清出。加大对“一星级”、“无星级”建机一体化企业和其涉及项目工程的监督抽查频次和力度,发现隐患,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胡淼华

联系电话:0575-85395982


信息来源: 区建设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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