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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330602732402662H/2022-00230 生成日期 2022-01-19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DYCD04-2020-0005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越城区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1- 19 15: 26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文件组成:

1.《越城区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指导意见(试行)》

2.《越城区属学校领导年度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

3.《老城区优秀教育人才到农村任职任教管理办法(试行)》


越城区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指导意见(试行)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加强越城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班主任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激励教师主动、长期担任班主任,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学生健康成长,决定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班主任实施奖励。

一、   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越委〔2019〕68号)

三、主要内容

(一)规定考核范围和对象。

(二)考核办法。分为五个部分:

1.考核方式。

2.考核等次及比例确定。

3.评价标准。

4.考核程序。包括制定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公示。

5.考核结果运用。

(三)工作要求。包括提高思想认识,体现奖优罚劣,注重统筹兼顾,加强监督指导。

四、文件施行日期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解读人:戴志根(局长)

联系电话:0575-85132973


越城区属学校领导年度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越城区区属学校领导年度考核办法。

二、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越委〔2019〕68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包括考核对象,考核原则,考核办法,奖励办法。

四、文件施行日期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解读人:戴志根(局长)

联系电话:0575-85132973


老城区优秀教育人才到农村任职任教管理办法(试行)

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育人才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区学校综合办学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越委〔2019〕68号)。

三、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主要选派两类人员,第一类为老城区学校校级领导,第二类为老城区名优教师、名班主任。

两类人员均选派均包含四个方面:选派条件,选派方式,工作任务,激励措施。

四、文件施行日期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解读人:戴志根(局长)

联系电话:0575-85132973

信息来源: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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