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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3077002985/2022-8777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2-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6 16: 20 浏览次数:

王美英193户个体工商户(名单详见附件):

贵户由于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达两年或以上,至2022126日止,仍被我局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贵户如仍在经营的,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网址:http://www.gsxt.gov.cn/annual-login.html 或使用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手机微信小程序“个体户年报”等电子化申报方式补报年报报告。如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报送的,也可向马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纸质方式补报年度报告。

贵户如有异址经营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届满等情形发生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窗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变更登记。

贵户如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辖区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或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注销登记。

我局对经催促拒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上述个体工商户,将依据有关规定依职权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王美英等193户个体工商户名单.xlsx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6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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