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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03366/2022-90988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11-22
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关于印发《越城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大灾害应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1- 22 14: 53 浏览次数:

为做好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构建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按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有关要求,细化《越城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中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组的分组分工,进一步强化防指统一组织指挥效能,进一步提高应对极端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

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原则,在区防指下设综合文秘组、监测预报预警组、风险防控组、宣传和舆情引导组、抢险救灾组等5个应急工作组。

二、分组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综合文秘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当启动Ⅱ级及Ⅰ级应急响应时,视情提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协调区委办、区府办等相关单位人员进驻。

负责收集汇总各工作组防御应对动态信息;负责综合文稿、 简报信息、汇报材料等起草,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防指领导、市防指汇报等工作。

(二)监测预报预警组

组长单位:区气象局、区农水局 

成员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

区气象局负责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重要天气形势的分析预测。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水局、区综 合执法局分别负责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和洪水、城市内涝等监测预报预警,并开展综合分析评估,提出防御建议,为区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全区雨情、水情、工情、汛情和综合预警。

(三)风险防控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 交通运输局、区农水局、区综合执法局等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统筹协调和应急响应 期间安全生产领域度汛工作。做好区防指指令起草;组织开展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风险会商研判;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做好风险提示和管控;统筹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危化品生产企业、高温熔融企业、工矿企业等“停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的安全度汛措施。

区农水局负责小流域山洪和山塘水库河网风险防控。组织实施水工程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水利工程抢险和堰塞湖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指导做好水利在建工地等“停工”工作;指导各相关镇街加强山塘水库、堤防等巡查和预警,及时组织动员转移小流域山洪、病险水库、屋顶山塘受影响人员。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镇街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巡查和预警;指导镇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受影响人员。

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局负责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风险防控。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协调市政公用领域防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镇街)排水防涝、供水危机防御和应急处置;监督指导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下行式立交桥、建筑物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指导做好城市低洼易涝区域“停业”工作;指导做好供水和供气恢复工作;牵头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指导镇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低洼易涝区受影响人员。区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危房、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全区建筑工地按照防汛防台规定做好“停工”管理;指导镇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老旧房、在建工地等受影响人员。

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负责交通运输风险防控。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路、水路设施度汛安全;指导水毁公路和航道设施的修复,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指导做好交通在建工地等“停工”工作;指导做好公路、轨道交通“停运”工作;负责区管内河交通管制,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做好防汛防台期间道路交通管控工作,指导协调灾区、抢险救援现场道路交通管控和疏导;协助镇街转移、救援危险区域滞留人员。

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统筹指导各镇街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业、停工、停运等“五停”工作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督查指导镇街按“八张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

(四)宣传和舆情引导组

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广旅游局等

负责统筹新闻、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新闻发布工作和相关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组织协调群众防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

(五)抢险救灾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滨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水局、越城供电分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等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统筹组织调配各类救援力量、专家,指导镇街制定抢险方案和组织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筹措、下拨抢险救灾补助资金;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镇街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应急供应;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等工作;指导镇街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进驻要求。区防指启动Ⅲ级响应时,相关工作组视情启动进驻;区防指启动Ⅱ级及Ⅰ级响应时,各应急工作组全部进驻,集中办公。

(二)人员要求。区防指启动响应时,各单位进驻人员按规定执行,其他人员视情进驻。各成员单位要选派熟悉情况的业务和技术干部进驻,成员单位涉及多个应急工作组的,按相应的工作组职责分别派员进驻,确有需要的,可同时兼任其他组成员。

(三)值班值守。区防指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实行区防指副指挥长轮班值守制度,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

(四)纪律要求。进驻人员应坚守岗位,24小时在岗履职, 服从应急工作组安排,不得擅自离岗。确需换人的,需经应急工作组长同意。

(五)保障要求。区防指办要为集中进驻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落实办公场地、后勤服务等方面的保障。

越防汛发〔2022〕12号关于印发《越城区重大灾害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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