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HYCG2022141
二、采购组织类型: 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类别:服务类
三、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HYCG2022141-1 | 绍兴滨海新城城市综合体一期引入酒店品牌运营的咨询服务 | ¥700000.00 |
四、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最多限 /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4.特定资格条件:
/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
2.报名地址: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801-2室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不接受电话报名)。
3. 报名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号码及QQ邮箱。
4.磋商文件售价:免费;磋商保证金:无。
八、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 14 :30 时整以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402室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同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磋商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版块:http://www.sxyc.gov.cn。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区交易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下载。
十一、磋商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按磋商公告要求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801-2室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马丽燕;联系电话:0575-85133886邮编: 312000 ;数据电文接收邮箱: 952804478@qq.com 。质疑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联系人:沈焱东;联系电话:0575-89181258。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俞工 ,联系电话: 0575-89198065 。
2.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575-85133886/15988275574 。
十四、开标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梅龙湖路56号1801-2室),接收人:陈国萍,联系方式:15988275574。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磋商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也可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402室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