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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793361876H/2022-9167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2-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越城区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岗位评价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12-29 16: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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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越城区委办公室、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越委办〔202231号)和市级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岗位“以奖代补”政策,切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振企业统计人员工作精神,激发工作热情,经研究,制定以下岗位评价奖励办法。

一、评价奖励对象

考核合格的“四上”企业(单位)(以在库“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为准)、投资项目、村级农业、规下(限下)企业(单位)统计人员(统计报表“填表人”一栏所列人员)。原则上按照“一企一人”“一人一企”评定企业(单位)优秀人员。

二、评价奖励期间

评价奖励期间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

三、评价奖励内容

分为基本项目、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事项三部分。

(一)基本项目

分为8项,满分100分,酌情扣分。

1.遵纪守法(5分)。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个人修养。

2.个人素质(5分)。鼓励优秀人才从事统计工作,企业统计人员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计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能够通过联网直报系统报送统计资料。(不包含纸质调查单位)

3.应统尽统(20分)。立足所在企业(单位)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各项举措,深入挖掘发展潜力,确保应统尽统、统全统准、统必合规。

4. 夯实基础(20分)。加强统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统计原始资料管理;健全统计台帐,及时更新完善台帐内容;严格按要求执行固定资产投资“一项目一档案”工作,并按月维护更新。

5.数据质量(20分)。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确保表间表内数据的逻辑性、科学性、合理性,确保统计指标数出有据、真实准确,不漏报、不错报。

6.支持配合(15分)。积极回应各级统计机构手机短信或钉钉群、QQ群、微信群发布的工作指令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统计报表,配合各项统计调查等;全力支持统计数字化改革各类工作、积极提供数据查询时需要的相关资料,主动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类数据核查检查和执法工作。

7.服从管理(10分)。加入绍兴市企业统计人员库和QQ工作群,完善个人信息,自觉服从管理;严格执行企业统计人员变更备案制度和统计工作交接制度,变更后3日内向所在镇街统计机构备案。

8.法治宣传(5分)。充分发挥岗位作用,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时引导所在企业(单位)学法、用法,自觉充当统计法治宣传员。

(二)加分项目

1.成功创建成市级统计诚信单位的(时间点以市局发文为准),加3分。

2.统计工作特色做法被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肯定推广的,分别加1分、2分、5分、10分。

3.配合统计部门、镇街承担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统计开放日活动、统计之家线下活动等的,加3分。

4.代表越城区接待上级统计部门调研,工作得到肯定的,每次加2分。

5.担任基层网格智治四级网格副网格长,积极完成网格日常工作任务的,加2分。

(三)年度“一票否决”事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统计违法行为被统计部门立案查处的;

2.不按照规定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3.报表报送时间迟于镇街要求的截止时间2次及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统计部门组织召开的年报会、继续教育培训、业务培训、统计之家线下活动的;

5.不配合镇街统计工作2次及以上的;

6.拒不提供统计部门核查所需资料的;

7.有修改痕迹且拒不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

8.统计e家小程序全年无活跃率的。

四、方法步骤

采取镇街统计机构综合评价,区统计局审核确认,市统计局优秀核定的方式进行:

(一)综合考评。各镇街根据本评价奖励办法科学合理把握,依据评价奖励对象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于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和相关资料、依据报送区统计局。

(二)审核确认。区统计局根据全年立案查处情况、各类数据核查情况、各专业反馈情况、镇街考评结果和资料,进行审核、考量,其中企业统计台账建立资料将按企业数量的20%随机抽取检查,排除涉及“一票否决”事项的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其余以合格线80分的标准确定评价奖励合格者名单,并将合格者名单按得分高低排序后公布。

(三)优秀核定。市统计局按照区统计局报送的合格者名单,从高到低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认定评价奖励优秀等次,其中评价奖励年度从事所在企业(单位)统计工作不足四分之三报告期的不参与评优,并反馈区统计局。

五、评价奖励

根据评价得分情况,对全区“四上”企业(单位)评价奖励合格者(全年平均评价得分80分及以上)予以每人每月200元工作奖励;对村级农业、规下(限下)企业(单位)(全年平均评价得分80分及以上予以每人每200元工作奖励对评价奖励优秀者(优秀率不低于30%),每人每月再加奖100元,年末评价奖励兑现。评价年度内有“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定业务精、素质高、作风优的干部负责具体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肃纪律,改进作风。镇街要严明纪律,严肃考核,坚决杜绝普惠化、福利化,坚决杜绝“吃空饷”、冒名顶替,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好人主义,严禁体制内人员违规领取评价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三)规范操作,有理有据。各镇街及时记录,保存相关依据和资料,于1220日前将初步考核结果和资料依据报送至区统计局法规制度科。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越城区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考评标准

2、越城区村级农业、规下(限下)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岗位考评标准


附件1 

越城区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考评标准

 

评定项目

(总分值)

评定内容

分值

一、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个人修养。

5

二、个人素质

1.专(兼)职统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2分)

2.统计人员具有统计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能够通过联网直报系统报送统计资料(3)分

5

三、支持配合

1.认真做好统计部门下发的临时性问卷调查2分

2.积极回应各级统计机构手机短信或QQ群、微信群发布的工作指令(5分)

3.每月登录统计e家小程序不少于5次(5分)

4.主动配合做好各类查询、核实、核查和检查工作(5分)

5.全力支持统计数字化建设各类举措,如“最多报一次”平台、基层网格智治等(3分)

20

四、应统尽统

1.立足企业实际,深入挖掘发展潜力,做到应统尽统(15分)

2.企业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情况有变化的及时与区统计局联系,并配合做好变更申报(5分)

20

五、服从管理

1.严格执行企业统计人员变更备案制度和统计工作交接制度(3分)

2.统计人员变更后3日内向所在镇街统计机构备案(2分)

3.加入区统计局各专业及所在镇街QQ、微信工作群,加入统计基层网格,完善个人信息,自觉服从管理(5分)

10

六、夯实基础

1.加强统计档案管理,规范统计原始资料,按要求执行固定资产投资“一项目一档案”工作,按月维护更新(限报投资报表的企业)(8分)

2.各种统计台帐记录及时、完整、规范 ,统计台帐的登记数与相应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相一致(8分)

3.建立统计工作制度(4分)

20

七、法治宣传

1.引导所在企业(单位)学法、用法,自觉充当统计法治宣传员(5分)

2.对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及时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部门文件宣传(5分)

3.按统计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普法活动(5分)

4.积极参加统计法知识竞赛(5分)

20

八、加分项目

1.成功创建成市级统计诚信单位的(时间点以市局发文为准),加3分;

2.统计工作特色做法被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肯定推广的,分别加1分、2分、5分、10分;

3.配合统计部门、镇街承担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统计开放日活动、统计之家线下活动等的,每次加3分;

4.代表越城区接待上级统计部门调研,工作得到肯定的,每次加2分。

5.担任基层网格智治四级网格副网格长,积极完成网格日常工作任务的,加2分。


九、一票否决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统计违法行为被统计部门立案查处的;

2.不按照规定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3.报表报送时间迟于镇街要求的截止时间2次及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统计部门组织召开的年报会、继续教育培训、业务培训的;

5.不配合镇街统计工作2次及以上的;

6.拒不提供统计部门核查所需资料的;

7.有修改痕迹且拒不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

8.统计e家小程序全年无活跃率的。

其中一项

 


附件2

越城区村级农业、规下(限下)企业(单位)

统计人员岗位考评标准

 

评定项目

(总分值)

评定内容

分值

一、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个人修养。

5

二、个人素质

统计人员具有统计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能够通过联网直报系统报送统计资料

5

三、支持配合

1.认真做好统计部门下发的临时性问卷调查5分

2.积极回应各级统计机构手机短信或QQ群、微信群发布的工作指令(5分)

3.主动配合做好各类查询、核实、核查和检查工作(5分)

4.全力支持统计数字化建设各类举措(5分)

20

四、应统尽统

立足企业实际,深入挖掘发展潜力,做到应统尽统

20

五、服从管理

1.严格执行企业统计人员变更备案制度和统计工作交接制度(3分)

2.统计人员变更后3日内向所在镇街统计机构备案(2分)

3.加入区统计局各专业及所在镇街QQ、微信工作群完善个人信息,自觉服从管理(5分)

10

六、夯实基础

1.加强统计档案管理,规范统计原始资料,按要求做好村级农业台账工作。10分)

2.各种统计台帐记录及时、完整、规范 ,统计台帐的登记数与相应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相一致(10分)

20

七、法治宣传

1.引导所在企业(单位)学法、用法,自觉充当统计法治宣传员(5分)

2.对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及时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部门文件宣传(5分)

3.按统计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普法活动(5分)

4.积极参加统计法知识竞赛和各类普法活动5分)

20

八、加分项目

1.统计工作特色做法被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肯定推广的,分别加1分、2分、5分、10分;

2..配合统计部门、镇街参加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统计开放日活动的,每次加3分;

3.代表越城区接待上级统计部门调研,工作得到肯定的,每次加2分。


九、一票否决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统计违法行为被统计部门立案查处的;

2.不按照规定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3.报表报送时间迟于镇街要求的截止时间2次及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统计部门组织召开的相关培训的;

5.不配合镇街统计工作2次及以上的;

6.拒不提供统计部门查询或核查所需资料的;

7.有修改痕迹且拒不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

其中一项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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