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经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006240万元,因大规模留抵退税等减税降费因素影响,建议收入调整为909439万元,按自然口径计算预计比上年下降2.4%,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预计同口径比上年增长8.2%,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部分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转移性收入弥补。调整后的收入情况见附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经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27022万元,建议支出调整为1027495万元,预计比上年增长18.5%。增加支出100473万元,其中:因年初不可预计的省市转移性补助因素,新增预算支出120421万元;因年初项目执行计划调整、预备费调减、支出压减等要求,调减年初预算支出19948万元。分科目调整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拟从年初预算117316万元调整为123945万元,增加预算支出6629万元。主要为工资改革增加支出。
2.国防支出拟从年初预算1210万元调整为1321万元,增加预算支出111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拟从年初预算25342万元调整为27355万元,增加预算支出2013万元。主要为派出所改造、亚运会安保筹备增加支出。
4.教育支出拟从年初预算204723万元调整为220135万元,增加预算支出15412万元。主要为保教费收入安排的支出由财政专户转列到公共预算支出、教师绩效奖金提标增加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拟从年初预算44342万元调整为47391万元,增加预算支出3049万元。主要为政策兑现和上级补助科技发展专项等增加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拟从年初预算11675万元调整为15497万元,增加预算支出3822万元。主要为上级补助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和体育场馆补助经费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拟从年初预算148947万元调整为162720万元,增加预算支出13773万元。主要为人才房票政策兑现支出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拟从年初预算130463万元调整为141891万元,增加预算支出11428万元。主要为疫情防控支出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拟从年初预算5009万元调整为6078万元,增加预算支出1069万元。主要为上级补助污染防治资金和家庭屋顶光伏工程补助支出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拟从年初预算64285万元调整为57264万元,减少预算支出7021万元。主要为城市管理运维经费支出调整。
11.农林水支出拟从年初预算37954万元调整为40520万元,增加预算支出2566万元。主要为上级补助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补助增加。
12.交通运输支出拟从年初预算5862万元调整为10964万元,增加预算支出5102万元。主要为市级划转的交通运输事权经费增加。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拟从年初预算45709万元调整为61109万元,增加预算支出15400万元。主要为经信口政策兑现支出增加。
14.商业服务等支出拟从年初预算21631万元调整为40581万元,增加预算支出18950万元。主要为商务口政策兑现支出和消费券发放支出增加。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拟从年初预算6198万元调整为8064万元,增加预算支出1866万元。主要为上级补助自然资源专项和极端天气“村安工程”建设资金增加。
16.住房保障支出拟从年初预算30352万元调整为45396万元,增加预算支出15044万元。主要为中央直达资金补助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新就业人员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增加。
17.粮食物资储备支出拟从年初预算295万元调整为54万元,减少预算支出241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拟从年初预算6218万元调整为7409万元,增加预算支出1191万元。主要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消防站改造和消防业务经费增加。
19.预备费支出拟从年初预算10000万元调整为0。其中当年动用预备费5295万元,调减4705万元。
调整后分科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经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030000万元。因土地出让收入预期减少,拟调整预算为680155万元,比上年下降69.4%。调整后分科目情况详见附表3。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经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395094万元,因新增债券、土地出让相关支出减少等影响,建议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1584367万元。分科目调整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拟从年初预算0调整为5万元,为省补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拟从年初预算362万元调整为505万元,为省补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拟从年初预算1330226万元调整为102751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326183万元;新增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污水处理等项目支出18700万元。
4.其他支出拟从年初预算4177万元调整为491193万元,主要为新增债券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支出484600万元。
5.债务付息支出拟从年初预算60128万元调整为64669万元。
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从年初预算201万元调整为478万元。
调整后分科目情况详见附表4。
三、其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