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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592878027/2022-87943 生成日期 2022-01-30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越政办发〔2022〕1号 统一编号 DYCD01-2022-0001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 越政办发〔2022〕1号 统一编号: DYCD01-2022-0001 有效性: 有效 打印

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健身热情,提升体育消费意识,增强体育市场活力,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更好发挥体育产业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7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033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全面落实“将全民健身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内生活力,增加市场供给,提升体育消费品质和产业能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消费需求,推动体育产业成为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奋力打造全市首位度中心城区,争当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派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强化体育产业要素保障,激发体育产业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推动体育产业成为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到2025年基本建立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体制机制更趋完善,体育供给更加丰富、体育消费日趋活跃、富有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

1.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体育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到2025年,全区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80亿元,涉及体育产业规上企业达到200家以上,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2%,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比重超60%

2.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各门类协同发展,运动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做强做优“全国国际象棋之乡”品牌,培育引进一批优质体育品牌赛事,打造一批运动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体育研学基地。

3.产业基础进一步巩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体育健身消费意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数达44%以上,实行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建成“城乡10分钟健身圈”。

4.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为体育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引导企业自律,努力成为体育产业发展环境最优区。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细化《绍兴市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越城区板块发展规划,指导镇街制定实施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兴建体育场馆设施,完善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完成区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着力打造“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推进百姓健身房、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笼式足球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和健身苑点等基层体育设施建设,重点推广“体育+公园”模式,到2025年,全区新建15个以上“体育+公园”项目、200处以上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以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区为抓手,推行“一区多亮点、一镇街一特色”的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发展健身文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知识,推广和普及适应职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特点的广场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太极拳、武术、空竹、游泳、健步走以及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柔力球等健身活动,举办全民健身大会、综合性运动会等大型群众健身活动,大力推广国际象棋、空竹、三大球、棒()球等项目,打造越城区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开展达标评定和测试赛,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培养终身运动习惯。发挥各级各类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力量,大力提升全民健身活动数量和质量,打造区、镇街、村社、协会四级群众体育赛事体系。到2025年,全区全年开展群众性规模赛事活动500场以上。(责任单位: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引导体育产业升级。做强做优体育龙头企业。鼓励制造企业科学布局产业链,依托主业发展体育服务业。培育体育创新企业,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在体育产业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现代智能体育产业。到2025年,创建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和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10家以上,培育体育类上市企业1家以上。引导产业融合集聚发展。扶持和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发展前景的体育企业,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走自主研发和品牌创新的道路,积极推进我区优势体育制造业集聚式发展。支持区体育中心引进12家运动服务企业、体育用品主题商场,设立1个体育创新产业孵化基地,培育一批体育科技创新型项目,打造绍兴城市体育科技产业孵化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四)培育体育品牌赛事。以进一步打响“全国国际象棋之乡”品牌和打造精品赛事为目标,全力办好国际象棋女子国际公开赛、国际空竹邀请赛、中国国际象棋冠军赛等品牌赛事,形成国际象棋、空竹等项目的全国、国际级赛事承办能力。积极申办影响力大的长三角城市邀请赛和省、市级单项锦标赛,倡导举办各类运动项目的校际联赛、俱乐部联赛、青少年赛事,全面构建联赛体系。支持镇街、社会组织等举办市级以上赛事和高水平职业赛事,打造一批每年固定在越城举办的品牌赛事。推动区体育中心引进各类全国性体育协会业余联赛分站赛、总决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参赛观赛需求。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冠名开发赛事经济,形成财政资金、体彩公益金、社会资金三方发力的赛事投入开发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区拥有2项以上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赛事和5项以上绍兴市级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五)推动“体育+”融合发展。加快体旅融合发展。鼓励旅游度假区、旅游目的地发展户外运动产业,因地制宜开发徒步、骑行、登山、滑雪等体育旅游产品,培育一批现代化、多功能的山地户外运动综合体、水上运动休闲中心和汽车自驾营地。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和美丽城镇建设”规划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一批“运动休闲驿站”。鼓励结合传统节庆活动、法定节假日举办体旅融合特色赛事活动,培育扩大体育旅游消费市场。到2025年,培育4个省、市级运动休闲乡镇和10个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接待国内外体育旅游人次达到500万,占旅游总人数15%以上。推动体医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推荐范围。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广科学健身,提升健身效果。加强针对老年群体的非医疗健康干预,普及健身知识,组织开展健身活动。加快体教融合发展。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鼓励将体育基地、运动营地等纳入青少年研学基地。完善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建立运动员共同培养机制。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六)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体育产业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借助大数据及互联网交易模式拓展业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服务新商业模式;鼓励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模式推广体育产品信息、健身消费资讯、健身指导;加强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完善网上场地预订、门票销售、信息查询、健康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大数据中心)

(七)大力促进体育消费。以绍兴市创建全国首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培育体育消费市场,推进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越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建立全民健身指数体系,开展实施情况年度评估。积极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区,持续实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鼓励兴建一批体育服务综合体示范项目。开展“运动赋能,健康绍兴”优惠体验活动,全区每年安排4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体育消费券发放,积极引导群众参与体育消费。以体育消费带动假日经济、夜间经济,支持出台鼓励体育消费举措。鼓励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等活动,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体育消费新模式,积极推荐具备条件的体育健身场馆纳入职工疗休养基地。促进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突出公益性,提升消费性,力争体彩5年总销量14亿元以上,为越城筹集体彩公益金5000万元以上。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信心。到2025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支持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每年1000万元,制订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及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和扶持奖励。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根据现行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体育企业、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非营利组织企业,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按照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企业向贫困和农村地区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三)明确规划和用地保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实行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对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在立项、报建、用地和配套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落实新建小区和社区配套建设体育设施政策,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四)加强体育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多渠道、多方式引进人才。重点开展对体育产业管理人员、一线服务人员、专业技能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培训,不断提升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越城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与越城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合并),定期研究重大问题、重要措施,形成多部门(单位)合力共抓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健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机制。

(二)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全民健身和促进体育消费市场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开展对居民体育消费市场的统计监测,整合与共享有关部门的数据资源,掌握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的规模和结构变化,加强对体育消费发展特征和趋势的分析研判,为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提供决策依据。

(三)加强责任落实。区级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联动。部门(单位)、镇街要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衔接,做到思想重视、责任到位、措施有力、确保实效。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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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