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区政府对2002年至2022年间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3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各有关单位反馈意见汇总形成了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包括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7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
现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日期: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6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越城区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监督科(地址: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联系人:周高阳,电话:0575-85730608)。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22年8月5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0条意见,故采纳0条意见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