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绍兴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和《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建设领域调整事项目录》的通告(绍政发〔2022〕16号),起草了《绍兴市越城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征求意见稿),将涉及编办、发改、教育、民宗、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建设、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等11个领域共372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确定的范围,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相应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具体目录详见附件)
同时,根据绍兴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精神,绍兴市地方性拓展目录中建设领域的14项执法事项调整至建设局行使,形成《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建设领域调整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7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单位请加盖公章)通过反馈至胜利东路219号(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逾期无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绍兴市越城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
2.《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建设领域调整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