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医保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医保系统法治建设。现将一年来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区医保分局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位,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2022年,局党组共开展集中学法4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医保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开展全员学法活动。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等政策法规,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带头学法表率作用。依托“浙里干部之家”和“学习强国”,组织机关干部开展线上学习活动,全员达到目标学分。
三是强化学习交流。利用周一夜学时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党课交流活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结合纪念宪法施行四十周年,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和宪法、党纪知识考试,全员参与,全员通过,进一步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2022年新通过执法证考试3人,全局持证率达到76.2%。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程序
一是坚持科学决策。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法治建设,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逐级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均经集体讨论后决定,全年组织召开案审委员会会议6次。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项程序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到位,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查2次,风险评估1次。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秦国光律师事务所2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招标、政府采购文件和政府合同的审查,在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在处理重大复杂疑难问题时,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分享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全年共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行政诉讼案件备案制度,全年未发生医疗保障复议、应诉案件。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要求,重点推进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全年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85条。
(三)严格行政执法,织密织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示范建设。健全机制建设,制定《越城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越城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越城区医疗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构建全领域、全流程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被列为省级试点,《浙江绍兴数字赋能推行“掌上执法”智能模式》被国家医保局工作动态刊载。
二是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围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业务培训会313场次,参会医务工作人员累计1846人次。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短片近15万次,现场咨询宣传活动1000余次,发放宣传海报1450张,公益牌6500块,推送打击欺诈骗保短信15万余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倡议书阅读转发量达2万次以上。签订医保信用承诺书,涉及全区3425名医师、药师、护师。
三是开展多元化监管。以民营医院为监管重点,通过智能审核、日常巡查、交叉检查、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定点医药机构监管。2022年,医保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记分37家次,记分处理49名医保医师,取消药店医保服务定点协议2家,取消医疗机构医保定点6家。作出行政处罚10起(9家医疗机构,1名参保人员),追回医保基金332.29万元,行政处罚罚款94.79万元,追回医保基金人均排名全市第一。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总体上,我局的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仍然薄弱,主要表现在:执法队伍力量十分有限,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不够紧密,执政执法监督机制还需完善;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等程序仍然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执行程序规范运行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上述问题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克服解决。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我局将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紧盯目标任务,切实解决问题短板,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更好地营造良好的医保法治环境。
(一)坚持法治业务培训常态化。多形式开展法治业务教育培训活动,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提高执法队伍中具备专业法律素养人员的比例,切实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解读,确保法律法规常学常新。
(二)坚持法治建设问题调研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做细、做实、做深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调研、指导、督促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整改问题,强化源头预防。清理和梳理权力清单,明确职责界限,明晰责任边界,促进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引领各项工作。
(三)坚持法治建设宣传阵地化。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内容,畅通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