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绍兴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整改要求,进一步优化越城区首位度营商环境,经区政府批复同意,通知如下:
一、废止执行《绍兴市越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鼓励招标(采购、委托)单位引入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拍卖机构,委托其办理交易事宜。招标(采购、委托)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拍卖机构,应当从已在区交易中心注册企业基本信息的单位中择优确定。”
二、废止执行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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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