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新城城市综合体一期工程装修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滨海新城城市综合体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滨海经发[2014]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滨海新区江滨区,新城大道以东,思孝道以北,七六丘中心河以南 。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152平米,总建筑面积约64735平米(其中地上23层主体及3层裙房建筑面积44736平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19999平米),建筑占地面积5038平米,按照国际五星级酒店标准建设。本项目投资额约35000万元。
2.3招标控制价:设计费 1286.4万元 。
2.4招标范围: 本装修设计项目服务内容为全过程服务:按照国际五星级酒店标准进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说明、主要设备列表、主要材料表、主要计算书、初步设计图纸、项目概算编制等)、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图纸的基础上细化,深度达到第三方咨询机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要求);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协助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施工配合(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专业的施工图纸会审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参加各项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协助业主完成第三方审图、建设许可申请等工作以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各项配套服务及招标人认为属于完成本设计任务所需做的其它工作等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包括:精装修方案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大厅、客房、餐厅、包厢、会议室、宴会厅、游泳池、健身中心、SPA、棋牌室、行政酒廊、后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等);专项设计(暖通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智能化、电梯等专项设计;软装、艺术品、客房配套用品设计;灯光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声学、音视频设计(客房隔音、宴会多功能厅));地面及地下停车位设计;场外及绿地景观设计;BIM设计模型(包括三维建 模图、分析碰撞点数据资料、最终运维模型及周边航空摄影成果制作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5工程类别: 工程设计类 。
2.6计划工期: 共12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天内进行室内装饰方案设计对接并完成方案设计定案;方案设计定案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40天内完成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20天内完成配套专业的专项设计施工图。(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达到国际五星级酒店标准。本项目专项设计内容如无法满足国际五星级酒店要求的,允许分包给有相关业绩及能力的专项设计单位,分包设计单位需经业主单位认可。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境外设计单位不作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项目设计。
公共建筑定义: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2.0.3定义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含商住楼。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图审合格书。如以上资料中未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为综合项目的,装修部分的面积需满足上述指标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得分。(业绩时间、建筑面积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资格要求:
3.3.1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3.4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5其他要求:
3.5.1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5.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有效期内)或具有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上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境外设计单位及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5.3企业(若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双方)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④本项目接受境外设计单位投标,境外设计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即可。
3.5.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3月 22日8:30时至2023年 3月31日17:00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拾 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子账号:3110810044511133297]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号:6232511450419810]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4月 11日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336开标室(延安东路660号)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滨海新区海滨大道299号-1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5号绍兴国际商务广场10楼
联系人: 冯琪伟 联 系 人: 冯春阳、阮俊晋
电 话: 13567537421 电 话:0575-88313149/13735205201
招标人: 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3月21日
附件下载:
0321发布稿---绍兴滨海新城城市综合体设计项目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公示结果登记表.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