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绍政发〔2015〕42号)和《越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越政办发〔2021〕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越城区科创走廊发展规划 | 区科技局 | 区科技局 | 《绍兴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绍政发〔2021〕20号)、《绍兴科创走廊发展规划》(绍政发〔2022〕21 号)、《越城区、滨海新区打造全域科技创新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越政办发〔2022〕80 号) |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等 | 2023年12月底 |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