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雷击风险较大的单位和场所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或者避免雷电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越城区实际,现将2023年越城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加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防雷安全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明确本单位防雷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管理员,明确防雷安全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保障防雷安全的日常操作规程和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防雷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二、加强防雷设施定期检测等日常工作。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按照防雷装置安全定期检测制度的有关要求开展定期检测,及时消除隐患。当遭受雷电灾害时,要及时报告灾情,并积极协助做好雷电灾害调查和鉴定工作。
三、配合落实防雷安全码申报和一企一档工作。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熟悉了解系统功能和具体操作,及时完善上传单位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培训演练情况概况和防雷安全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要求及时提供一企一档资料。
附件:2023年越城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绍兴市越城区气象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