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GBP-04F-04-02越城中心粮库建设工程资金来源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已征求区财政局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资金来源调整为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保障30%,其余资金由你公司自有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其余内容,仍按《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GBP-04F-04-02越城中心粮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越发改可研〔2022〕5号)批复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4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印发
项目代码:2202-330602-04-01-249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