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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330602732402662H/2023-89037 生成日期 2023-07-11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越教体〔2023〕82号 统一编号 DYCD04-2023-0001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越城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底线要求”20条的通知

文件编号: 越教体〔2023〕82号 有效性: 有效 打印

政策解读

各民办幼儿园:

现将《越城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底线要求”20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1日

越城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底线要求”20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引导举办者依法办园,不断提高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加快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优质普惠发展,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和《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出20条“底线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有其中一条或几条不达标,将作为下一年度办学许可证年检结论评定的主要依据。

一、办园资质齐全,并按时年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有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合格报告,食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收费备案书,开园和近三年装修均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二、根据规模开班,班额及生均面积符合要求。平均班额不超过30名幼儿。幼儿园户外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生均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生均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

三、园舍建筑和园所装备符合要求。有消防安全鉴定书和房屋质量鉴定书,装修材料符合环保要求。班级活动用房设置和区角创设符合《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估标准》中的指标要求。

四、幼儿园有校(园)方责任险投保,建立安全防护和卫生保健制度并有效落实。接受当地卫生机构的业务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入园儿童和在岗员工的体检、卫生、消毒、防疫、儿童营养等各项工作。

五、查验预防接种证,做好传染病预防。所有幼儿入园时均要查验预防接种证,按国家免疫规划提醒家长做好预防接种,做好幼儿缺勤追查和因病缺勤幼儿情况登记,做好传染病预防,保持幼儿出勤率正常。

六、教职工无犯罪记录和精神病史,确保身心健康。上岗前均要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每年组织所有在岗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平时做好教职工心理健康指导,确保在岗员工的身心健康。

七、幼儿园不得随意停课或补课。因传染病等原因停课或补课,需严格规范落实传染病防控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停课或补课。

八、一日生活制度科学合理符合儿童年龄特点。户外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小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有幼儿自主活动时间,体现一日生活即课程。

九、教育内容全面系统,无小学化倾向。课程内容涉及五大领域,符合幼儿身心发展水平,把幼小衔接纳入教育活动中。无使用未经省级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课程资源和教师指导用书。无教授小学教育内容、进行其他超前教育或者强化训练等明显的小学化倾向行为。

十、教职工从教行为符合师德规范。无教职工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等行为。无索取或收受家长财物等行为。不统一购买或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也不参加相关的宣传、推广、推销等活动。

十一、教职工持证上岗,配备人数及工作时间符合上岗要求。幼儿园园长要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的资质和数量符合等级评定要求,幼儿园园长及保教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在岗,不得弄虚作假。

十二、有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研修有计划,时间有保证。每年有一定的教师培训经费,积极为教师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每位教师平均每5年继续教育不少于360学时。

十三、规范聘用劳动合同,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教职工与幼儿园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教职工工资不低于越城区民办幼儿园当年度教职工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教职工的应发工资或扣留教职工的资质证件。

十四、幼儿园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实行园长负责制,党、团、工会组织健全,成立园务委员会,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成立家长委员会等,并定期召开会议。有幼儿园章程、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等。

十五、规范财务管理,按要求设置科目。幼儿园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因业务开展需要可开设食堂、工会等专用账户。同一业务性质的资金往来不得多头开户。严禁利用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及设备等为他人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或财产抵押。

十六、做好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幼儿园收费时,必须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费公开、透明,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外无其他收费,不以兴趣班等名义实行收费,不跨学期收费(含节假日保教)。

十七、师生伙食分开核算,无克扣幼儿伙食的现象。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每月盈亏在4%以内,幼儿伙食费每月向家长公示,按规定向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足额收取伙食费,无克扣幼儿伙食的现象。

十八、幼儿园招生计划和简章与备案一致。幼儿园招生计划和简章应报区教体局学前办备案,不得发布与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虚假信息与广告。

十九、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报名费、定位费,以及与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二十、不得随意更改园名,与年报平台保持一致。幼儿园园名应规范,与年报平台上的名称一致。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擅自改变(变更)幼儿园名称、地址、举办者等。公众号等对外宣传窗口上不得冠以“国际”“双语”“艺术”等字样。


信息来源: 区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