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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330602733218496R/2020-85629 生成日期 2020-06-01
发布机构 城南街道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城办〔2020〕8号 统一编号 DYCD99F-2020-0001
城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城办〔2020〕8号 有效性: 有效 打印

政策解读

各相关村:

为进一步加快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实现同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奔小康,确保“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增收减贫与社会救助并重方针,增强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能力,提升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水平,确保低收入农户同步迈入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小康路上一个不少”原则。守住全街人民进小康、不能有人掉队的底线,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政策措施,保障基本民生,积极帮扶发展,让低收入农户共享全面小康的发展成果,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2.坚持农民为主体原则。突出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创造条件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提升技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主要靠劳动稳定增收、实现全面小康。

3.坚持政策“兜底”原则。完善社会保障政策,通过政府“兜底”保障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的最低生活需求,努力做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4.坚持精准扶贫原则。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帮扶成效精准和察实情、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的要求,因地制宜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及如何减缓相对贫困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5.坚持社会共建原则。坚持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作用,动员街道内各界积极参与减缓相对贫困工作,完善优化结对帮扶机制,形成全街道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二、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全街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的认定,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主要依据,按照上年度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收入标准线,每年组织核定并实施动态调整。同时对低收入农户相对集中、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行政村进行重点扶持。

三、主要目标

(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同期农民平均水平并保持在10%以上,到2022年,全街低收入农户最低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000元以上。

(二)社会保障全面覆盖。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实现低收入农户全覆盖,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确保不出现“绝对贫困”现象。

(三)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低收入农户基本民生、公共事业、公益设施、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高,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指标达到全面小康标准,持续增强低收入农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工作措施

1.加快产业发展。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农、林、牧、渔业特色产业,对低收入农户创业项目或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的产业项目,在土地、信贷等方面对接上级相关政策予以优先保障。积极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劳动雇用或土地流转、入股、来料加工等方式,与低收入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农村新兴产业,让低收入农户分享新业态带来的收益。

2.加大就业培训。通过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等形式,增强低收入农户就业技能。充分发挥乡镇成人学校的培训主体作用,让低收入农户就近、就便参加各类培训。到2022年,有劳动能力和有发展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培训率达到90%以上。积极拓宽低收入农户就业渠道,街道内卫生保洁、河道管护、停车收费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给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

3.拓宽财产性增收渠道。引导和鼓励低收入农户依法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山林经营权、房屋使用权,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引导劳动能力较弱的低收入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或由村集体经营管理,使低收入农户获得稳定的土地经营收入。探索将扶贫资金、财政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项目、农业生产设施后,形成的资产收益分红按规定折股量化到低收入农户,并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获得稳定收益。

4.提升金融服务。加强扶贫再贷款使用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合规增加对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的企业和低收入农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积极支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扩大扶贫贷款认定范围,低收入农户贷款可享受财政贴息扶持,低收入农户在退出建档立卡范围后,原有扶贫贷款在到期前可继续享受扶贫贷款贴息支持,促进其稳定增收。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合规增加对低收入农户生产经营和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的企业信贷投放,创新信贷、保险产品,加大支持力度。

5.加强社会保障。全面落实《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做到应保尽保,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灾害救助制度,对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农户,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给予自然灾害救助。对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农户,符合救助条件的给予临时性生活救助,切实帮助解决困难。着力提高低收入残疾农户生活质量,努力缩小生活水平差距。加强残疾预防,大力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和康复体育进家庭工程,加快残疾人康复、托养、庇护照料服务体系建设。

6.强化教育保障。全面落实上级对低收入农户子女的爱心营养餐、国家助学金等教育扶贫措施,让低收入农户子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完善针对低收入农户子女不同教育阶段的奖补或减免政策。在九年义务教育普遍实行“两免一补”(免学费免杂费,给予生活补贴)的基础上,确保低收入农户子女全面享受教育扶贫措施,确保不发生一起因贫失学、因学返贫现象。

7.改善住房条件。切实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逐步提高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鼓励通过农房修缮、改建、置换或租赁等多种方式,兜底解决特别困难低收入农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实行低收入农户住房即时救助保障,建立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加强对危旧房改造和异地搬迁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升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环境,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农村物流发展水平,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体系。加快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对破旧的引水设施和管路进行维护改造,确保低收入农户饮水安全。

8.开展干部结对帮扶。按照“一户一策一干部”的要求,完善“部门村”“干部农户”结对帮扶机制,要按照“力度只增不减、资金只升不降”的要求,帮助结对村理清发展思路、联络帮扶资源、实施帮扶项目,促进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和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深化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机制,把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和促进增收工作列入考核任务。


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0年6 月1 日



信息来源: 城南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