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强村公司相关指导性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建立“强村公司”激活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提升村集体经济和富民增收的重要部署,我区近年培育了一批强村公司,并探索帮促强村公司健康发展。
一、加强扶持力度,促进项目招引
出台2024年“三农”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鼓励发展以强村公司为载体的新型集体经济,加强强村公司项目奖补,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带动强村公司发展共富项目,提升村集体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强村公司项目招引,依托府横街小吃一条街建设和激活,打造富有越城特色的农产品展销馆,鼓励村村抱团成立强村公司入驻农产品展销馆,由第三方运营公司通过线上线下运营带动农产品销售,带动强村公司和村集体提升收益。
二、规范公司管理,健全管理体系
2022年,我区已出台《越城区村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初步对村属企业管理进行规范。2024年,为进一步适应强村公司发展管理需要,已起草《越城区强村公司管理指导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您建议的几方面也相应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机构人员管理。强村公司按要求设置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镇(街道)、村集体全资、控股强村公司由镇(街道)把关确定任命人数,并提出村集体全资、控股强村公司董事长、监事长建议人选。二是明确公司发展模式。根据省级强村公司发展指导意见,相应提出强村公司发展的资产经营型、社会服务型、订单生产型、工程承揽型的4类主要发展模式,给予强村公司项目发展规范指引。三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对强村公司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和监督管理都作出相关规定,明确强村公司执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定相应预决算、开支审批、投资经营、收益分配、审计监督等管理制度,全面指导强村公司完善各项管理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吸收各方征求的意见,加快完善出台《越城区强村公司管理指导办法》,为强村公司规范化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联系人:韩越锋,联系电话:88054516。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