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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交通运输部门首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办结

发布日期: 2024- 04- 12 08: 11 来源: 区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4月7日,越城司机孟某主动联系执法部门缴清了去年欠缴的全部罚款,并长长地舒了口气:“去年,我因违规开出租车被处罚,后来转行忘了缴罚款,怎知今年越城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越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发来了《强制执行催告书》《执行通知书》。实在不好意思,该缴的罚款还是得早点缴!”

这是越城区交通运输部门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目前该案件已成功执行到位。

此次申请越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是越城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在2023年办理的一起“未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件。2023年5月30日,越城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绍兴北站巡查时,发现网约车司机孟某在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情况下驾驶出租汽车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经过调查,2023年6月15日,执法队依法对孟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决定,并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孟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且拒不履行。2024年2月8日,执法人员邮寄送达了《强制执行催告书》,经催告后当事人孟某仍不履行。

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越城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于2024年2月29日向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审查,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具备法定执行效力,准予强制执行。在法院作出裁定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后不久,孟某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于2024年4月7日主动联系执法部门缴纳该案全部罚款。至此,越城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首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成功执行。

越城区交通运输执法队法制科负责人张一东表示,此案实现了越城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零突破”,坚定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理念,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对逃避处罚的当事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接下来,越城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执行工作流程,畅通行政强制执行办案渠道,以此作为行政执法重要手段,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力度,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

“不论罚款多少,当事人若未自动履行,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越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长陈新辉说,对未自动履行的,不但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法院还可依法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比如将其不履行义务的不良信用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络和法院公告进行曝光;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金融机构和工商、房管、税务、国土等部门通报;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通报备案,限制其出境;视情限制其实施高消费行为等等。有规避执行行为的,本院还将根据情节轻重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 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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