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通知公告
索引号: 592878027/2024-9484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发文日期: 2024-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为胡长兴、桑小林、姜力、吴绪成、戴宏波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4- 04- 22 14: 15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大力褒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正气,在全区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绍兴市越城区区级见义勇为人员记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为胡长兴、桑小林、姜力、吴绪成、戴宏波同志分别记三等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希望被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形成崇德向善良好风尚,为建设“平安越城”作出更大贡献。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24 年 4 月 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区府办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