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期满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单位自评和组织专家现场评估等环节,现将区级试点企业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估结果
序号 | 评估企业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浙江恒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星 |
二、公示时间
从2024年4月30日起到2024年5月9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马臻路45号
电话:0575-88307162
绍兴市越城区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0日